港高院判卢少兰上诉期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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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讯】上诉庭驳回房屋委员会要求撤销暂缓上诉令的申请,挑战领汇上市的公屋居民卢少兰,因为申请法援而获得的42天法定暂缓期限,维持在2月25日。而法援署表示,会重新考虑卢少兰的法援申请。

高院上诉庭法官司徒敬说,由于法援处正重新考虑是否向卢少兰批出法援,并预料今个星期会有决定,如果房委会的申请成功,卢少兰就只有不足10天时间决定是否上诉,令卢少兰可能因此而无法准备好上诉文件。而房委会也只不过将时间缩短13天而已,看不到撤销暂缓期对房委会有很大影响,因此驳回房委会的申请。

房委会代表律师在法庭上表示,要求撤销暂缓上诉令的申请,是因为想尽快使得领汇上时,因为拖得时间越长,开支越大。

房委会表示尊重上诉庭的裁决,并会密切留意事情的进展及咨询顾问意见,务求尽早安排领汇上市。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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