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代周刊:法律之外经营的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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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静编译报导) 中国庞大的刑事系统有超过300 所特别监狱,关押在里面的犯人都被剥夺了所有法定权利,估计有30万名吸毒者、妓女、微刑事犯和其它政治犯。位于淄博的山东第2劳教所, 是其中一个, 也是一家碳化热的零件工厂。所有关押人被强迫在工厂工作或从事体力劳动。

纽约时代周刊杜宾(音Du Bin)5月9日中国淄博报导,中国政府通常许诺它的公民,法律治国,但衣冠整齐的李先生的事例,就超出了法律范围之外。40岁的李先生在山东第2劳教所被关押了二年。李先生,和其它被取缔的法轮功精神团体的追随者被拘留在此, 尽管他们从未有过律师或审判 – 那是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所授予的权利。

在一个非民主的国家象中国,法定权利的剥夺也许不惊奇。但这个系统,毛时代的遗物,使共产党处于困境,它面临着国内外要求改变系统的压力,但又困扰于安全和政治的控制。同时,欧共体已经声明,解除欧洲的武器禁运,需要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做出重大姿态。人权提倡者承认, 任何姿态没有比废除或改变劳教系统更重要,但改革劳教所相当于强迫共产党放弃一个, 一直维护它统治的主要工具。

1957 年建立的劳教所,评论家说系统给警察太多的权利,他们能快而容易的任意拘捕,或简单地安置那个人在劳教所。”如果他们想通过正常司法过程,监禁这些成千上万个追随者,将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人做的事情不是犯罪,”北京律师高(Gao Zhisheng)说。法轮功追随者仍然被拘留,而且劳教所现在还拘留一些抱怨政府机关腐败或非法夺取土地的请愿者。”除非有巨大的结构变化,就象中国的权力被重组和再分配,否则将不会改变”。

在中国采访时,五位法轮功追随者为躲避公安旅行了上百英哩,描述了在劳教所的经历。2000年李先生在警察拘留室度过10天之后,关押到监狱。他的家庭一直不知道,直到他开始服2年的刑才被通报。他说警察经常电棒刺击,逼迫他们放弃法轮功。”痛苦是难以描述的,” 他说。”我的身体在空气中抖动。” 二位女性也描述了类似的屈辱。妇女月经期时被手拷着对墙而站了几天,并阻止睡觉或去卫生间。

北京大学法学院代理教务长陈(Chen Xingliang) 说,改变中国的法制系统的提倡者们辩论的核心不在法轮功,而是更加广泛的奋力争取改变系统,建立”法制” ,这些提倡者想变换劳教所为轻罪(misdemeanor)系统,被拘留者有权利在法官判决之前请律师和经过审讯过程。一个更强的提倡者最近赢取了一些相关胜利,遏制警察拘捕,和加强死刑呼吁增加罪犯辩护的权利。但是,陈先生说,那些变动”将是空的如果他们不改变劳教。” “刑法现在是相当严密的,但劳教所是一个黑洞,” 他补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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