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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审通过教师转科免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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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台北十一日电)立法院教育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教师在职进修,修另一类科教师课程后,不必再花半年实习,就可取得另一类科的教师证书。

师资培育法规定,不论是否为在职教师,凡是修本科以外的另一类科师资课程,课程修完后,要参加半年教育实习课程,才能发给另一类科教师证书。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景峻(台北县)表示,现职教师如果要参加半年实习,等于要辞职,放弃现职和薪资,实际执行有困难。

他表示,他提案修正师资培育法,教育委员会通过初审后,未来如果立法院三读通过,现职教师修在职进修另一类科免实习,将可鼓励现职教师进修本科外的另一个专长,取得第二张证书,也会让某些类科教师过多,某些类科教师太少的情况获得灵活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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