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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保险 报酬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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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美惠╱专题报导

劳退新制开跑后,企业员工人数达200人以上的劳工,还有机会选择年金保险,也就是企业主本来每月要提缴6%工资,可拿去向保险公司投保年金保险,这对劳工有什么好处呢?答案是:有机会获得比个人账户制更好投资报酬,且能满足“一站购足”退休需求。

根据劳委会的统计资料,98%的台湾企业,平均存活期间是13年,至于劳工则是平均8.3年就换一次工作,在劳退旧制架构下,于同一家企业工作满25年,或工作满15年且年纪达55岁,能顺利领到劳退金的劳工,真的是少之又少,这也就是7月即将施行的劳退新制,设计能让劳工带着走的个人账户,希望劳工一定领得到退休金的立意,同时也通过让年金保险制并行的另一个选项。

未来不论是个人账户制或是年金保险制,其实劳工最关心的就是,用那一种可以领到较多的退休金?以个人账户制为例,企业将每月提拨金额缴到劳保局的个人账户,每年投资收益率,以不低于七家大型银行2年期定存利率的平均数为限;年金保险制同样也不能低于这个门槛。

但国泰人寿副总经理李永振指出,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一向比较擅长的就是长期资产管理,而且已经有相当丰富的投资经验,有信心可以为劳工提供更好的退休金收益和退休准备,尤其向保险公司投保年金保险,还可以获得量身订制的退休组合,例如一起纳入身故保障、医疗或看护保障等规划,满足劳工“一站购足”的退休需求。

劳工权益 不打折

记者黄美惠╱专题报导

劳退新制上路后,劳工可能面临新旧制间的转换,如果前后衔接的都是新制,当然就没有问题,但劳工若从原本提供年金保险的企业离职,然后转赴其他公司,或反过来加入投保年金保险的新东家,应如何维护权益呢?

以小林为例,他选择劳退新制的个人账户,但经过2年后转职到别家公司,根据相关法令,如果新东家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年金保险,小林可以选择保留已经提存的个人退休金专户,或是将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及收益,一次移转至新公司的年金保险中。基本上因为年金保险契约是以雇主为要保人,因此,雇主必须帮员工提缴保费,劳工是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角色,但当员工离职后,老板当然没有必要继续再为劳工提缴,届时就面临年金保单效力,以及员工权益保障的问题。

举例来说,陈小姐现在所属公司,决定要在7月以后投保年金保险,假设她将来因为生涯规划而离职,而且再就业的新公司并未投保年金保险,新雇主为陈小姐提缴6%薪资到个人退休账户,这时她可以选择保留过去已经提存的年金保险(由她自己续缴保费,保单也持续有效 ),或一次将年金保险的保单价值准备金,移转到个人专户,确保自己权益。

保险公司 抢商机

记者黄美惠╱专题报导

年金保险示范条款目前尚未公布,现阶段寿险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主要还是以法律、会计、人力资源、留才计划等咨询为主,但其中富邦人寿已设计一套“劳退新制HR作业系统”,提供企业主针对薪资提拨、薪水计算等问题的专属解决方案,至于年金保险商品方面,各寿险业者已摩拳擦掌,准备积极抢食退休金大饼。

行政院劳委会规定承办年金保险的寿险公司,必须拥有信用评等A级以上标准,目前本国的寿险公司,包括国泰、台湾、新光、富邦、中信局等,都符合规定的资格,外商公司也有多家已达这项门槛。

未来劳退新制上路后,雇主每月要提拨6%薪资到劳工账户,且劳工可自己相对提拨0%至6%薪资,如果再加上维持旧制、或选择年金保险的员工,则雇主每月光是计算员工薪水、提拨额度,就足够伤透脑筋。因此,有不少寿险公司均组成相关团队,例如宏利人寿的“头家顾问团”、全球人寿的“钞人特攻队”等,以提供企业主相关的法律、会计等咨询;富邦人寿更斥资研发一套“劳退新制HR作业系统”,强调可解决企业汇整劳退资料、试算员工劳退提拨金额、薪资计算等问题,免费提供企业试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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