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水:中国警方离文明多远

杨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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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讯】衡量人类文明程度的基准,不是物质的,而是制度的和精神的。文明和野蛮的基本标不是有没有马路楼房或轿车酒店,而是有没有对人权民权的尊重。人权和民权的意识越是强烈,二者越是得到更好的保护,那么文明的程度就越高。这样看,中国警方离现代文明还很遥远。只要生活在中国大陆,你每天都可以找到大量这样的证据。

一.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违法逮捕东海一枭妹夫

根据著名诗人、政论家、政见持异者东海一枭提供的资料,“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于2005年4月20日,突然以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对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四人予以刑拘。4月30日,又分别对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等三人采取取保候审,以“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为由,以龙公逮捕字(2005)0006号,通知家属已对林樟旺执行逮捕。”

这里的林樟旺就是东海一枭的妹夫。真的是林樟旺非法占用农地了吗?如果林樟旺没有合法的手续,私自占用农用地,如果他不通过任何政府机构并获得批准而占用农用地,那么龙泉警方有理由执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侦查林樟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事实上林樟旺并没有一丝一毫这样的违法行为。请看如下资料–

“龙泉市岩樟乡金沅村姚坑自然村共有26户100余村民,因地僻山高,路小道险,村民与外界物品流通只能用肩挑手提的方式,村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由于该村是自然村,未能列入政府康庄工程,为图自强,村民们多年来一直努力开凿道路,曾筹到10余万元资金,但终因工程浩大资金不足,开路打洞仅100余米即半途而废。后多方联系到梅善良、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等人,在2004年1月18日,该村20多名村民代表甲方姚坑村与梅善良为代表的乙方签订了《关于修造黄塔至姚坑机耕路的合同》,约定由乙方出资修造一条由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垄下口至龙泉市岩樟乡金沅村姚坑自然村屋内田(土名:大沅田)的机耕路,并明确规定‘凡是属于龙泉市姚坑管辖范围内的林地手续等政策性事项由甲方(姚坑村)负责;凡是属于姚坑村的林地、田地、坟地、迁移、青苗、树木的补偿,障碍物的拆除,全部由甲方负责办理’。因为姚坑村作为修建机耕路的发起人和受益人,却又缺乏修路资金才找到乙方出资的,因此合同约定,乙方的投资,通过机耕路峻工后对出村货物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回收。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合同进行了投资,已基本通路时,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于2005年4月20日,突然以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罪,对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四人予以刑拘。4月30日,又分别对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等三人采取取保候审,以“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为由,以龙公逮捕字(2005)0006号,通知家属已对林樟旺执行逮捕。”

这里的事实经过,表明林樟旺只是出资者,而真正办理使用农用地法律手续的是那个姚坑村。资料上明白写着:“约定由乙方出资修造一条由遂昌县龙洋乡黄塔村垄下口至龙泉市岩樟乡金沅村姚坑自然村屋内田(土名:大沅田)的机耕路,并明确规定‘凡是属于龙泉市姚坑管辖范围内的林地手续等政策性事项由甲方(姚坑村)负责;凡是属于姚坑村的林地、田地、坟地、迁移、青苗、树木的补偿,障碍物的拆除,全部由甲方负责办理’。”

既然如此事实,而浙江龙泉警方却不顾事实,运用法律手段,逮捕林樟旺,是警方没有法律常识?还是另有它因?那里的警察机构的领导和警察,谁没有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的教育?谁又没有对民众施行过普法教育?根据我们多年的经验推测,不是龙泉警方没有法律常识,糊涂办案件,而是新一轮政治打压中,精心设计的对东海一枭的报复,因为东海一枭是林樟旺的内兄,有子舅之亲。

东海一枭多年来一直坚守清贫,奋战在抵制旧、呼吁新体制的大道之上,他的诗文如暴风骤雨,似暗夜雷鸣,痛快淋漓,持守大义,受正直者欢迎,为腐败者嫉恨,特别是今年的“天鹅绒行动”中,他参与了网络选举,更是为守旧势力所不能容忍。直接依法惩罚他,又没有有力证据,干脆来个“围点打援”的方法,以便困扰东海一枭。这些年来,中国警方经常以这样的方法来困扰追求自由民主的人士,其目的非常明显,在精力、财力、时间上折腾我们,疲惫我们,拖垮我们。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警方将当年中共造反时代的游击战术和蘑菇战术,用来打压民运,事实上很多人都被折腾的筋疲力尽。

我们呼吁世界上所有关心中国社会进步事业的人们,都来关心林樟旺被捕一案,这个案子涉及到投资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涉及到中国民运人士的基本人权。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浙江省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或中国最高司法机构,能够依法过问这个案子,既然你们要文明执法,依法治国,那么你们就应该释放林樟旺,并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敦促有关部门,放弃对民运人士的折腾战术,将基本人权还给他们。

二.蚌埠警察说:“方草,你算什么东西?”

不久以前,著名的求正义者、思想勇士、民运前锋张林的太太方草到蚌埠市一个看守所为张林送物,按照常规,受物者要在回执上签字认可,一个警察将这个回执单递交给了方草,当方草和警察同时看到那个回执单上有几个字时,十来个警察象疯子一样,扑向方草,扭手的扭手,抓胳膊的抓胳膊,撕扯许久,将那个回执单抢夺了回去。方草的胳膊被扭伤拧伤了很多地方,回家后多天不能痊愈。当时最让方草气愤的是那些警察的恶语中伤,当时方草便抗议他们的野蛮行为,他们态度极端恶劣,满脸仇恨,有的说:“方草你算什么东西?”还有的说:“方草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全世界的人们阿,请你们看看,所谓进步很大的中国大陆,警察不但撕扯一个被监禁的民运人士的妻子,还以“东西”想称,就是说在这些“文明的警察”的眼里,我们仅仅是东西,是物品,不是人类。可见蚌埠警方智商何等的低劣!更可见他们的心胸是何等的狭隘!完全不将我们这个群体当作人类看待,难怪一有机会就拼命地抓捕、逮捕、监禁我们,如果中共最高当局命令他们处决我们的时候,很可能命令还在途中,他们就会迫不及待地开枪,他们极端仇视追求自由民主的人群。

尊敬的胡温二位,你们企图大力提高你们的形象,可是你们压制自由民主的政策,你们麾下的警察将我们看成是牛马还不如的“东西”,这样的形象提高了多少?你们难道不觉得蚌埠警察的野蛮愚昧是中国特色?

三.警察多人多次殴打李国涛先生

上海警方是中国大陆警方的一个缩影。那里经常以非政治名义监禁民运人士,而且劳教所里,实施了罕见的劳动体罚和精神酷刑,不容许他们有任何纸张和笔墨,不许他们有机会阅读真理性书籍。最近又两次殴打漫骂李国涛先生。

第一次是大约四月二十日左右,上海嘉定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一直负责监视控制李国涛先生的那个警察,殴打了李。殴打者的理由不过是因为李不答理他们的问话。一般人都知道联合国几个人权公约,以及中国的有关法律,都禁止警察殴打虐待被监管人员,可是就只这些自命为中国秩序的维护者,总是公然我行我素,整天琢磨强迫别人遵守法律,而自己连最基本的法律条款也不放在眼里,相反将打人看成是警察的专利权利。

电话里,李国涛先生对我说:“那次只是打了几下,不算很重,我就算了。”请看这是何等的仁义忠厚!何等的宽容仁慈!和殴打他的那些素质极端低劣的警察相比,不是高尚了几个历史阶段吗?难道不足以做他们一辈子教师吗?那些打人的警察,你们的闪光制服和物质享受,的确现代化了,但是你们的心灵阴暗野蛮,还停留在史前史的状态,和那些长毛野人,有多少区别?难道制服就能够掩盖你们长满长毛的野蛮心灵吗?

第二次殴打是四月二十八日下午到晚上。前一天,著名的行为艺术家,独立抗争者严正学先生和安徽合肥的的著名异议人世沈良庆先生,在南京已经沟通上海几个朋友,说好次日前往。电话都是受到监控的。次日即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包括那个殴打过李的警察在内的几个警察就在李国涛的住所附近的居委会传唤了他。中午押送他回家,并且告诉他说:“不许他出门。”李说我要去股市,接着警察跟踪到了股市,一直到下午三四点,有尾随李跟踪回到李的住所,并且蛮横地告诉他:“从现在起到明天早晨八点,不许出门。”然后就将车子横在他的楼门前不远。李回到家中,拨打几个电话,地个通了,无人接听,后来线路立刻遭到切断,就出门到公用话厅,刚刚打了一个电话,警察或来了粗暴抢夺了电话,然后说了很多无理的言语,包括这样无知无识的言语–“对你这样的坏分子,看来不能客气了。”李反唇相讥:“谁是坏分子?我如何成了坏分子?”警察说:“你被劳教过,就是坏分子。”李说:“你是不是法盲?劳教过为什么就是坏分子?”这个时候,那个以前殴打过李的嘉定区分局的国保警察,立刻殴打李,并呼唤了附近可能是准备好的巡警车,几个警察一起围殴李,并强力将他塞进车子,拖到了嘉定区第七刑警大队的一个办公所,在外面殴打,进去后又是殴打,拳头、耳光、脚踢,雨点般朝着李国涛先生袭来,一直到晚上十点多,口头上说的传唤,实际上什么有没有讯问,在李的强烈要求之下,才释放了李。

请看,在警察的眼里,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传唤,可以随意说成是“口头传唤”,而且这样的“口头传唤”在他们那里是没有任何法律限制的,而法律上对口头传唤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他们就装聋作哑,同时在社区工作所或者一些看守所以外的地方实施他们的“口头传唤”,就是客气,而一旦警察不高兴了,不愿意客气了,就用不客气的做法,那就是殴打漫骂,在那些野蛮的警察思想意识里,你挨打不是警察违法,而是你惹得我不客气。

由此看来,这些警察的观念和行为里,根本没有法律,有的仅仅是“客气”和“不客气”。请问上海警方,你们经常以上海大都市为文明典范,你们的野蛮行为,配称这样文明都市的文明准则吗?你们知道什么叫文明准则和基本人权吗?

四.重庆许万平先生有什么罪?

大家都很清楚,万平不过是行使了一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撰写文章或者签名呼吁政府推进政治改革,释放被监禁的异议人士,抨击腐败落后,有时候在被逼迫无奈的时候,企图通过行使公民应有的示威权利上街伸张自己的见解。所有这些和平的理性的行为,是联合国几个人权公约上和中国宪法条款上明确规定所认可的权利。但是在重庆警方那里,这些权利连草纸也不如,可以随意藐视践踏,于是万平就成了新一轮政治打压的牺牲品。

五.警方正在调查杨天水等莫须有的“颠覆国家政权罪”

五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小陶(法律用名:陶士季)正在苏北沭阳县城的新华小区,帮助一个朋友看守店铺,这个店铺经营最普通的太阳能热水器,这个时候来一个自称是用户的人,说要安装太阳能,请小陶去先看看场地。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小面包车边上,那个人说是熟人的,顺便吧,小陶就上了车子,一会车子到了沭阳县公安局内部招待所,那是一个五层楼的建筑,到了二楼一个房间后,南京市的几个警察,宿迁市的几个警察,沭阳县的几个警察,就说明来意,说是“口头传唤”,小陶要看他们的证件,一个宿迁市的警察掏出一个小本本,晃动了一下,小陶要求细看,没有得到容许,所谓的口头传唤就开始了。

南京的警察李先生说:“我们在杨天水的电脑里查到了他要组党推翻国家政权的资料。上面有你的签名。”后来又问讯了如下一些问题–“你遇到过杨天水和哪些人往来?都谈些什么内容?”小陶说:“他无论遇到什么人,都表达他自己的见解,那就是和平、理性、依法、公开地参与中国社会的变革,推动中共或者政府实施政治改革,他是温和派,渐进派。从来没有什么要推翻国家政权的企图和计划。至于签名的事情,我不清楚。也不知道什么组党的事情。”

我知道,警方想再次无限上纲,构陷冤狱,并且监禁我一段时间。我的电脑里除了文章,都是公开发表的或者可以公开发表的,另外有中国民主党的文件资料,那是网络上下栽,也从来没有任何外传,同时有一篇文章“中国民主党苏皖筹备组”宣言,后面署名:张林、王庭金、杨天水、小陶、李广,该宣言是我自己的构想,还没有和这些人任何人商量过,关键的是这个宣言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该宣言说明我们信奉三民主义,遵守中国民主党“和平、理性、依法、公开”的原则,筹备组的任务是寻找拥有共同理念的国民,为将来中共开放党禁后,参与中国民主党的依法申请注册的事宜做准备工作。

直到现在,南京市警方既没有还回我的通讯录,也还没有还回我的电脑,那是我唯一的谋生最基本生存的劳工工具。

后来警察告戒小陶说:“你以前在江苏龙潭监狱和他在一起,你是刑事犯,从事什么民运,就是将来成功了,那有你的份?这次传唤,不要对任何人说,不要再和他们往来。”最后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名义,对小陶实施了“监视居住”半年的强制措施。

我们谁都知道,世界万物都在不断变化,而人的主观世界变化最快。有的以前因为不同政见遭到迫害的人,由于主观世界堕落,早已经偏离了民运大道,甚至和警方有多不同程度的合作,比如说,在王炳章被捕的过程中,海内外就有很多人为警方巧妙地提供情报;而原来没有不同政见的人,很多人都因为自己的独立思考或者时代潮流的影响而投身于民运事业,为什么有过刑事前科的人,就不能追求自由、人权、民权和民生?小陶经过我们多年的交往和他自己的努力思考,有比较深刻的民主意识和民主思想,有灵活的思考能力,这些年来一直帮助我们很多,愿意一道追求中国社会的自由民主,主张也温和渐进,从来都是推动派,没有过任何推翻的言论和行为,怎么一下子就“涉嫌推翻国家政权罪”了?

既然警方是依法办事,为什么还要以安装太阳能为诱饵,诱骗小陶?你们干脆上门,掏出你的警官证件,说明来意,当场宣布“口头传唤证书”的内容。

既然你们光明正大地依法办事,为什么还要求小陶不要外传?你们是依法办案,就应该不怕公开。既然你们害怕公开,我就觉得你们在设计什么圈套,又企图找个名义,拘禁我一段时间。这样的办案,离文明也很遥远,尽管平时大家见面,都很客气,但是真正的客气和文明,是遵守联合国几个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中“以人为本,保护人权”的规定。

杨天水于南京

2005年5月19日

大纪元首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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