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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严订议事规范 可免临阵凸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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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金正╱特稿

九十四年国民大会明天正式集会,将复决立法院提出的宪法修正案。这次国大的任务虽然单纯但格外重要,非但攸关国会改革,也牵涉国大是否就此走入历史,将复决宪法权改由人民行使,所以议事规范务必力求严谨,相关机关处置递补国代须通力合作。

国代行使宪法复决的主要法律依据 – 国民大会职权行使法,订定超乎寻常的四分之三门槛,且违反政党承诺的选票列入废票计算。出现瑕疵的法律规范虽朝野争议声中,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但缓不济急,因此如何在会前清楚界定复决的议事程序,就显得格外重要。

揆诸选举任务型国代的法理,政党在选前既然明确表态是否赞成修宪,并据予提供选民投票检验,然后选出各党、联盟国代,各党代表在复决宪法表决时,就必须兑现政党承诺,忠实投票。所以,一旦有国代师心自用,悖离投票意旨,政党有义务贯彻党纪,撤销其党籍,同时,类此选票不宜轻率算为废票,以免搅乱修宪应有的秩序。

政党能够落实党纪,方能确保修宪程序不被扭曲,关键在于:尽速撤销胡乱投票的国代资格并予递补。而要达成此目的,除了中选会答应在一天内完成行政作业,国大秘书处也应与司法院协调,商请大法官能机动支援递补国代的监誓,并进一步缩短作业时间,而不是光拿一纸国代当选证书就完成法定手续,如此行使职权才不致有违法之虞。

此外,国、民两党都声称,只要有国代悖离党意投票,将依据国大议事规则,现场要求“重行表决”,藉由递补国代上场投票,以改正计票的误谬。如此,国大主席团会议就应事先讨论,持续进行的复决投票,能否为了递补国代手续需要时间,暂时将记名投票程序冻结,待递补国代上场再完整计票?否则,国代“投错票、就递补”的机制,对此次修宪形同聊备一格,毫无实益。

国代递补的流程必须顺畅快捷,重行表决事前明确订定游戏规则,是国大修宪不会乱无章法的前提,免得修宪不成还得释宪。至于选前已宣示立场的政党、联盟,强制所属国代悉依选前承诺投票,党中央只要察觉异状,不待投票就予撤换,就更能保证国大集会不致重演荒腔走板的“山中传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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