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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出面抢救文资预算盼形塑大格局古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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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震南台北十三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管碧玲今天出面为古迹请命。管碧玲表示,文化资产保存政策不应“新瓶装旧酒”,若行政院文建会未能以大格局的古迹政策说服社会,预算只会越来越少,缺口也会越来越大。

由于“文化资产保存法”今年初修正之后,权责主管机关改由内政部民政司转到文建会,日前双方就业务、预算与人员移拨等事务进行协调,初步决定将在六月十五日正式移拨。

文建会目前提出的“形塑文化资产新象计划”,预算需求为新台币八亿元,但因属五亿元以上的中长期公共建设计划,送经建会审查时,计划预算全数被删除,文建会再将预算调整降低为一亿一千万元。

“文化资产保存法”在民国七十一年公告施行以来,台湾文化资产的古迹保存领域,僻处内政部民政司,不仅位置与角色长期处于边缘,专业知识也与民政专业格格不入,导致二十余年来保存的核心概念都在“维修”、“修复”中打转,整个国家可以说没有“古迹政策”可言。

管碧玲以历年预算数字分析指出,民国八十一年至九十四年为止,长达十四年的预算仅有二十八点七亿元,平均年仅二亿元,无怪乎台湾多数古迹的命运仍然有如“春花望露”,在大旱中望甘霖。

另一方面,政府从民国八十八年以来开始重视城乡风貌的改造,“创造台湾城乡新风貌”平均一年的预算就等于十四年的古迹经费总和。这显示当政府挹注资源改造国家风貌的同时,完全未重视古迹,而以古迹作为国家风貌建构的核心主体,这种观念也未曾出现在政策体系中。

管碧玲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主管机关并未提示国家预算要怎样策略性地投入在哪些古迹?又要如何使这些古迹的保存与整理,联系上地方产业和国家观光计划。

她指出,台湾古迹政策要有大计划和大策略,要能透过指标性的古迹场景,铺陈出独特的台湾历史故事,串连出整体国家文化风貌,才能成为全球观光旅游市场的竞争武器,才能勾连国家与地方产业计划,也才能形成具有说服力的预算系统。若缺乏这样宏谟的企图和想像,无论观光客倍增或主体历史建构都是空谈,更遑论经费预算的争取。

管碧玲表示,在台湾博览会功败垂成之后,发展具有在地特色与全球高度的文化观光系统,是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台湾拥有许多足以与世界对话的文化景观资源,过去没有策略企图、没有系统的古迹修复概念必须扬弃。

管碧玲今天呼吁行政院相关单位及主管机关文建会,展现本土政权应有的文化视野、历史责任和国际观点,大刀阔斧地进行台湾文化资产整体建构,抢救濒临消亡的文化资产预算。

她提出四十二项以台湾历史为主体的“历史现场”指标性古迹,要求扬弃过去缺乏策略与方向性,并拘泥于古迹本体的修复,转向以整体文化地景塑造古迹政策,以具有历史故事的现场为基地,强化古迹主体的空间特性与周边机能,整合并创造既有资源,塑造既有全球高度,又有在地特色的文化地景。

管碧玲进一步说明,除了争取预算以外,文建会应该强化文化资产的管理与经营。在组织方面,她认为文建会应成立“国家文化资产管理局”,管理所有的国定古迹与文化资产政策,策略性辅导地方处理文化资产的维护与经营,并且主导国家历史风貌政策,拉高文化资产的视野。

制度层面,管碧玲认为,必须订立特别法以促成国家历史风貌园区的设立,不管是古迹周边的用地征收或者是文化地景的管理维护,应该提供与民间交换的经济诱因,以作为计划推动的配套方案,才有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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