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 得饶人处且饶人

中共尤其是重庆地方当局应该释放许万平

陈树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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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 2004年7月,许万平先生到杭州来走访一些老朋友,恰逢我私事较忙,见面后虽没有长谈和深交,但当时的场景仍然记忆犹新。由于在我们见面前一个月左右,重庆警方以“涉嫌贩卖毒品”对许万平先生的栽赃陷害事件已闹得沸沸扬扬,这么快就能在杭州见到许万平着实让我感到意外,我问许万平:“你不在重庆忙于追究‘涉嫌陷害罪’的坏蛋,怎么有闲情逸致到杭州来游山玩水?”许回答道:“有关人员已经当面向我作了解释和道歉,他们也是人在官家身不由己,我们就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我调侃他说:“你可真能以德报怨啊!他们若是中山狼,你会后悔吗?”,许说:“真相已明,和解与宽容应从自己占优势和主动时做起”。他既然如是说,我想“博爱、宽容、和解甚至
妥协”本来就属于民主自由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也不与他计较了。

但没想到过不了一年,重庆警方早已把前事忘到了后脑勺外,开始老毛病重犯,凭着一些捕风捉影或牵强附会的臆想再度“得理不饶人,得意便猖狂”起来了,不仅对许万平先生本人再度举起了政治迫害的魔杖,还逼得许万平家属陷入生计无着的困境。最近,在多方朋友(尤其是北京的赵昕、胡佳等人)的援助和支持下,著名的大律师高智晟先生出面义务为许万平做辩护。而重庆警方为了遮羞那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高智晟律师的助手温海波律师与许万平见面。什么是国家秘密?是不是本案与去年对许万平先生以“涉嫌贩卖毒品”进行陷害的幕后指使者、组织和实施者为同一批人或有相同背景,可以称作国家秘密?是不是陷害者收缴许家赖以生存的仅有存款而欲将其全家饿死的穷凶极恶行为,可以称作国家秘密?是不是阻止许万平募捐慰问受迫害民主党秦永敏、刘贤斌、王森等的困难家属,妄图在经济上对民主运动人员迫害和株连九族,可以称作国家秘密?是不是在抄家和关押许万平后,许先生对有关罗织罪名的人员大骂“你们是共产党的狗,与恶狗无话可说!”而让迫害实施者恼羞成怒,成了国家秘密?

激愤之余,让我想起了《史记‧周本纪》中所纪录的一个距今三千年前的一个故事:周厉王时,专利(与民争利,要独占天下之利),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七年,乃相与叛,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十四年后,厉王死于彘。中共执政五十多年来,专利(长时间地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行暴(如“六四”屠杀)虐(因言治罪,政治迫害)侈(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傲(假、大、空的愚民宣传)的事做得难道还不够多吗?百姓早已所怒甚多,长时间的压制已到了“水壅将溃”的地步。胡锦涛先生正因为清醒地看到针对共产党统治的社会矛盾已经激化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认识到“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之历史必然,出于对社会的负责与对共产党的忠诚,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但遗憾的是一部分“我死后管它洪水滔天”的贪婪腐败凶残分子,大奸似忠,无视人权的入宪,违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普世真理,迷信专政恐怖暴力妄想受压迫和受掠夺的人民“在沉默中无奈地死亡,而不敢在沉默中爆发”,正在干着“壅水使决”的蠢事。粗暴地践踏许万平先生的言论和结社权利,就是典型一例。

得饶人处且饶人,本应该是双方面的共识,尤其是一时得势的那方必须带头践行,方能使矛盾各方在斗争不断地实现动态平衡,确保社会和谐地发展。但依现在的势头看来,“得饶人处且饶人”仅仅是许万平先生的一厢情愿而已,正如现在似乎无人能够阻止某些盗用国家机器者以国家名义对许万平先生进行施暴,相信要不了多久的将来,也必将无人能够阻止对无可推卸责任的施暴者实施社会正义。即使是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

2005年7月8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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