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乱报、加料…气象局要罚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郭怡君╱台北报导〕二年前气象法修正后,对违规做灾害性天气预报与警报的媒体或个人,依法单次最高可罚一百万元,但至今只做过私下口头警告,尚未开出任何一张罚单,马莎台风可能成为气象局开罚的首例。

台新闻局和广电基金会7月中旬已侧录多家电子媒体播报海棠台风的新闻片段,作为气象局警告开罚的参考,气象局前日也邀集学者专家,正式组成专门审查“违法发布气象、地震或海象预报与警报案件”的审查委员会,讨论审查准则,明确界定何种播报方法违规,作为警告和处罚违规媒体的依据。

气象局副局长辛在勤举例说,海棠台风时几乎各家新闻电视台,都自行用气象局所公布的路径图,扩张解释预告海棠台风将从花莲秀姑峦溪口登陆,但气象局发布的警报并未如此说明,台风后来实际从宜兰登陆,电视台的抢先夸大播报,便造成防灾应变中心的困扰,也让花莲秀姑峦溪附近的民众受到不必要的惊吓。

气象法规定,对擅自发布地震、灾害性天气之预报或气象、地震或海象警报者,气象局应先提出警告命其停止并限期改善,拒不停止或届期不改善者,可处新台币二十万至一百万元的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情节重大者,得废止播报许可。

〔记者张钇泠╱台北报导〕广电基金昨天呼吁媒体,对台风、地震等灾难翔实报导,不该在拿到执照后就故态复萌、荒腔走板。

广电基金执行长林育卉点名TVBS-N8月3日一则报导,引用日本妇女杂志“FRI”某篇文章,指称有人预测东京将于8月5日发生大地震,但却吝于访问地质专家学者,“此种新闻专业,宛如风中残烛”。对此,TVBS新闻部回应:“会虚心接受各界的指教。”(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