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网路电话犯罪 立法者应考量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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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报导】新世代科技犯罪省思系列专题之二(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十八日电)电信业者积极争取开放网路电话,扩大通讯网络,但就刑事犯罪侦办角度,这项新科技由于难以监控,也可能对治安造成冲击,因此如能透过法令修订,让未来取得网路电话核配门号的经营业者负起更多社会责任,莫让网路电话沦为犯罪温床,则是立法者应考量重点。

新兴的“网路电话”由于通讯软体中有加密模组,警方无法破解,是检警目前唯一无法监听的电话,这项特性使得网路电话成为跨国犯罪集团“保命又保密”的联络工具,形成治安监听死角。就以当前社会最嚣张的恐吓诈骗案为例,游走两岸的诈骗集团,以及跨国枪、毒、人蛇集团,最近就将脑筋动到网路电话上,成员彼此用这种方式联络,避免让警方查出行踪和“巢穴”。

刑事警察局通信技术专家解释,网路电话最大的问题就是“从那打来的?”,因为传统市话门号是经特定市话通信回路,但网路电话的门号,未必与特定电路绑在一起,只要任何可供上网的地点都可拨打,换言之,“发话地点”就是一个最大变数。

就通讯监察面对的挑战来看,无论市话或手机监听,电信业者都设置有通信纪录设备,并保留通联纪录一段时间,这些“通联纪录”至少包括发信端与受信端的电话号码、日期、通讯起迄时间。

观网路电话,若发信端在网路线上是透过转手再转手,则那一笔的通联纪录并不完整,在办案上并无助益。正因为监听网路电话所需的技术,远较监听一般电话复杂,刑事局高阶警官指出,例如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决定,将强制要求网路通讯业者提供执法单位监听网路电话的管道。

特别是现今台湾第二类电信管理有很大漏洞,更是让警方对网路电话开放后可能导致的乱象不敢大意。刑事局侦查科指出,目前台湾第二类电信有五百多家,而在犯罪行为中最常被广泛运用的通讯工具就是“语音转售服务”,这又包括“单纯转售服务”(ISR)、“网 路电话”和“批发转售”三项。

这三项电信服务固然提供廉价与便利,但是侦查科分析,“特定门号供不特定人使用”、“建置成本门槛低”和“隐匿不易追查”等特性,严重阻扰办案。因此今年四月间最高检察署、法务部调查局与警政署就与固网、行动电话、PHS 等电信业者会商,在现今“反诈骗联防平台会议”下,成立“防制利用电信技术犯罪应变小组”,同时订定第二类电信通讯监察标准。

电信科技的日新月异,很难抗拒便利、低话费的网路电话,可想见网路电话潜藏的商机更是无限,并且带动台湾电信产业的发展。

但是,避免网路电话沦为犯罪温床,有赖电信业者与政府相关单位研拟明确的规范防患于未然,尤其未来取得网路电话核配门号的经营业者应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配合治安单位进行监听,以建构安全的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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