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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停车费逾期七日内 可至四特定地点补缴

【大纪元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二十四日电)台北市停车管理处今天指出,即日起民众于北市收到公有停车缴费通知单,未能于缴费期限内缴费,但逾期七日内,仍可持单前往北市四个特定地点补缴。

停管处指出,停车费逾期七日内,民众仍可持单于上班时间至基河路六十号士林平面广场停车场管理室、罗斯福路四段九十二号交通事件裁决所七楼四号及五号柜台、环河南路一段一号洛阳立体停车场大车入口管理室、松德路三百号停管处一楼服务台补缴。

停管处表示,虽然新增停车费逾期七日内可至四个地点补缴便民服务,仍建议民众于期限内缴费,避免往返特定地点补缴,花费过多路程及时间。

停管处说,如果补缴必须花费太多路程及时间,也可在车籍地址等待“催缴通知单”,连同停车费用,多加新台币五十元催缴通知工本费,即可于全台七千余代收处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