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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订配套措施 助特殊需求换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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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十一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换发新式国民身份证的比率已达八成,除持续呼吁民众尽速换发外,内政部也针对旅居国外国人、未在户籍地工作及监所收容人等未换证民众的特殊需求,订定完善配套措施,民众可上网www.ris.gov.tw查询。

内政部指出,旧式国民身份证已在九月二十九日公告,自明年元旦起停止使用。截至目前为止,领得新证比率已达百分之八十点六七,还有约三百六十万人未换证。

针对旅居国外的国人,内政部表示,旅居海外国人使用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在回国后再申请换领新证。

内政部说,依照原先规定,国人在国外委托亲友在国内办理各种事务,应提出经中华民国驻外馆处验证的授权书或委任书办理。不过,明年一月一日起,旧式国民身份证停止使用后,相关规定将配合调整办理。也就是说,各机关已配合订定查验护照、户籍誊本、授权书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配套作法,不需提出委任人的国民身份证。因此,旅居国外国人委托亲友在国内领取退休俸、津贴及申办金融、电信及其他交易等,不会发生困扰。

内政部并指出,在矫正机关收容的人士,应在出矫正机关后才换领新证,但如因特殊情形,人虽在矫正机关内而需用国民身份证时,得出具经矫正机关证明的委托书,由当地户政事务所以行政协助方式办理收容人换证事宜。

内政部表示,为解决现住地与户籍地距离遥远的国人换证问题,户政机关推出跨越户政事务所的行政协助,例如现住在台湾本岛的澎湖县居民,可向有合作关系的现住地户政事务所申请,由现住地户政事务所采行政协助方式办理服务,减少民众路途奔波,但仍应亲自向现住地户政事务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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