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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报:程翔的悲剧为港人的无奈

【大纪元1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二十五日电)香港资深传媒人程翔被中国指为间谍案确定判刑五年。香港“明报”今天的社论指出,北京高院二审判决没有澄清一审判决的种种疑点,没有回答港人因程翔案而产生的种种疑虑和担忧,这样的判决必然冲击香港民众对中国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期待。

社论表示,中国和香港的社会制度有别,司法制度同样差别巨大;九七回归前,港人对中国司法制度全无信心。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加上以胡温为首的领导层非常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施政,港人对中国司法制度,亦开始有所期待。

社论说,程翔自始至终坚信,自己绝不是为台湾机构服务的间谍,期待中国的司法审判能够还他清白。否则,他大可选择扮演殉道者的角色,在一审判决后就不再上诉。

可是,北京高院昨日对程翔案件的二审判决时间短促,而且对一审判决后程翔的律师、家人、中国和香港法律界人士提出的种种疑点,并没有做出具说服力的回应和澄清。社论认为,这样的判决再一次说明,中国司法机关仍然未脱专政机器的本色,司法制度改革成效非常有限,所谓依法治国,只是遥远的目标。

亲北京人士或许认为,程翔因为港人和资深爱国新闻工作者身份,已经得到“轻判”,但社论指出,由于疑点重重,这种“宽大”并不能改变它是中国司法机关所制造的无数冤案之一的性质;对一生爱国的程翔而言,“间谍”的污名更是一生污点,岂能接受?程翔的个人悲剧中,包含了港人对中国司法的失望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