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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立委案件回避 跨党派立委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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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二十二日电)为避免有案在身的立委强行加入特定委员会,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高思博、吴志扬及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伟哲提出“立委行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范立委做到利益回避与案件回避,获三十四位跨党派立委连署支持。

高思博(台南市)、吴志扬(台南县)、黄伟哲(台南县)下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已提出“立委行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盼藉由法律规范,解决每会期媒体对有案在身立委加入特定委员会的问题。

高思博说,三人是在喝咖啡时聊到这个话题,认为现行立委行为法未规范立委应案件回避,导致相关话题在立法院每会期开议都引起媒体关注,影响大众对立法院的观感;但因参加委员会问政是立委权利,若有委员执意不案件回避、参加特定委员会,伤害立法院形象更甚,有必要修法规范。

依据高思博等人的提案版本,立法行为法第五章“利益回避”,章名改为“回避”,应回避事项明确定义“包括利益回避与案件回避”。

在案件回避的具体规定上,被提起公诉、被调查中或被惩戒程序中案件的涉案立委,都应主动回避审议特定议案,同时也要回避参加特定委员会。

除自律规定外,若有案在身的立委仍执意审查特定法案或参加特定委员会,提案也拟具“他律”规定,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可主动调查,或经立委三十人连署举发后调查,若调查属实,应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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