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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无味神探”因公受伤赔偿上诉获胜

【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十日电)香港一位被媒体称为“无味神探”的督察陈思祺,因公受伤后向港府警务处长索偿,香港高院上诉庭今天裁定警方需要为他受伤负责,可获一百四十五万港元赔偿。

四十二岁的陈思祺于一九九二年在一项搜捕行动中受伤,失去味觉及短期记忆力。随后因病无法升职,他的索偿官司打了四年多,上诉庭今天裁定警务处长在事件中疏忽。

陈思祺对裁决感高兴,认为可以还他清白。警方则表示要研究判词。香港警方督察协会主席廖洁明则指判决对第一线执法警务人员有正面作用。

陈思祺现职为观塘区情报组督察,案发时任职东九龙重案组。他于一九九二年四月一个原本缉捕偷车贼的行动中,遇上金行劫匪,双方驳火时前额中枪,子弹从眉心穿入,贯穿鼻窦、上颚及舌头,由下颚穿出,陈思祺住院两个多月,随后失去味觉、短期记忆受损、易怒、有行为障碍,又有尿频及小便失禁情况。

他指控上司低估形势导致他受伤,向法庭要求警队及上司赔偿一千七百四十万元。但原审法官指他“咎由自取”,因不听上司指令而受伤,自己要为伤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