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子游:对这一波接力绝食活动的深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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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 自下而上的维权活动是中国宪政法治的突破口。这个方面,甘地和路德金等作出了成功的榜样。

2006年2月4日,得悉郭飞熊在广州市某派出所遭暴力殴打之后,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立即发起了以“反迫害、反暴虐”为诉求的接力绝食声援的倡议。由于高智晟和郭飞熊的个人影响力,由于近期内持续不断发生维权人士遭到暴力对待而郁积的愤怒情绪,当然也与法轮功等团体所遭受的暴力虐待,以及这些不幸遭遇在国际上得以曝光不无关系,更深层原因还可以追究到八九民运甚至更长时间以来人们对暴政的厌恶。该倡议迅捷产生了登高一呼应者云集的效果。几十个国家及地区的人自觉自愿地参加,国际大多数主流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及支持,特别是台湾民进党前主席等政治人物和香港知名律师的参加,更是极大地扩展了活动的国际影响。到笔者写作本文的20日为止,这个活动前后已经有半个月了,虽然发生了部分抗议者失踪的事件,但并没有被遏止住,活动还在开展,原来公布的十省联动也增加到十五省联动,每天还不断有新的名字参加进来。

维权人士接力绝食抗议是十分罕见的,众多人参加的绝食活动,此前也只是见之于一九八九年,十七年来又一次出现这种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抗议活动。但这一次在多个方面与八九年明显不同。一是发起者和参加对象不同。八九年由在校大学生发起,也以大学生为主,这一次由律师发起,参加对象主要是赵昕、胡佳、谢长发等少数老牌民主运动人士,和社会上新产生的如孙不二等一批活跃的自由人士。二是主要诉求和诉求的对象都不相同。八九学运的口号是反腐败,这一波的诉求是反暴力迫害。八九学运的诉求对象是最高执政当局,这一波虽然也是向胡温发出的,但活动中高智晟坚持写绝食通报和很多参加者都写绝食声明,明显地他们的诉求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国际国内舆论,希望通过绝食,通过国际国内强大的舆论力量,唤起人们的良知,包括那些专干脏活的警察,以及躲藏在警察后面的操纵者残存的良知,从而让躲在阴暗处的暴力暴露在阳光下,接受良心的审查。
三是绝食的时间、范围、方式方法等都有所不同。八九学运采取上天安门广场集体持续绝食的方式,这一波的绝食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举行,绝食者呆在家里也行,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前等公共场所也可以,由绝食者自主决定,同时绝食时间也有限化。

以上这些不同对绝食活动的结局将产生不同的影响,比如给当局的打压造成根本的法律困局,无论在家里绝食,还是在海外公开发表绝食声明,都不违反中国现有法律,警察没有任何处罚权,这就不同于在广场上等公共场所绝食,在公共场所绝食,当局可以用扰乱公共秩序等借口施以处罚。再比如,以接力的方式绝食,绝食者所付出的成本相对较低,在身体、人际关系和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更容易控制,但影响并不比在室外绝食小,达到了用低成本去博弈大收益的效果。还比如,绝食的时间更容易控制,只要大家认为达到了一定的目的,随时随地都可以中止。

虽然有上述诸多不同之处,但就精神而言,却又与八九绝食一脉相承。其一,两者都是被逼的,都是反抗而非沉默。前一次且不说,这一波绝食活动的起因,稍远一点可追溯到陈光诚和临沂地方村民及许志永等人遭暴力围攻,齐志勇遭殴打,赵昕受到暴打,太石村村民遭到野蛮殴打,定州村民遭到有组织的武装袭击,汕尾村民遭枪杀,近一点则可联系上高智晟险遭车祸,郭飞熊在广州市某派出所里遭到职业打手的殴打,海外李渊博士遭遇意外袭击等。2005年以来,中国维权活动人士、维权村民、海外民主人士频繁遭受身份不明的打手殴打和威胁,警察或者袖手旁观,或者对受害者的呼救置之不理,或者干脆就直接参与,暴力一步步升级,被打者的冤屈得不到申张,打人的暴徒逍遥法外,由于向司法当局寻求解决得不到公正对待,程序内合法的救济途径得不到保障,维权人士丧失了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感,为了克服内在的恐惧,遏止暴力普遍化,只能通过绝食这种极端方式来表达抗议。

其二,两者都完全合法。政府如果是人民的,人民就有对它说不的权利,如果不是人民的,人民则有要回的权利。人民以合法途径对政府表达反对意见,没有不合法的道理。以这次绝食活动而论,由于采取以非暴力的形式反抗,履行的是宪法权利,绝食者的行为所影响到的范围局限于家庭和网络虚拟世界,不仅对政权,而且对公共秩序也构不成任何威胁,不触犯任何现行法律。

其三,两次绝食所反抗的对象都是暴政,两次都受到政府的压制,都对执政者的道义资源造成损失。前一次以流血收场,这一次估计不可能流血,但北京和上海的绝食人士也遭到绑架或传唤。政府的这种反应是根本错误的。不仅于法于据,而且从根源上说,这次绝食抗议的真正制造者其实是抗议的对象政府。政府不问自身的滥权是造成一系列不良影响的根源,不问先有暴力,然后才有对暴力的谴责,反而总是强调反抗带来的不良影响,这就好有一比,你强奸了别人,反而责怪对方告发你。这种一切只从官方单方面利益需要出发的观念是非常荒唐的。

宪政法治有四个关键环节,一是立法之前要允许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公平博弈,使有权立法的机关的组成人员以及所立之法都准确反映民意,这样才能给立法公正提供根本保障;二是所立之法必须具有明确的对公民政治社会文化等诸项基本人权给予保障的条款,从程序上确定救济手段;三是对明显侵犯民权的法律和执法行为,建立一套允许公民自下而上地提出反对意见的机制;四是从司法体制上建立对公民权利的救济机制,这四个方面,缺一不可,但我们现在是四个全缺。这四个环节,第一、二个公民虽然可以通过票选立法代表和公众舆论监督等途径而发挥影响,但在现有的人大代表由执政者圈定和党管媒体的情况下,公民能够有所作为的不多;第四个环节,由于法官由组织部门考核,再通过由执政者严密控制的人大从形式上认可,公民也难以发挥实质性的影响,唯有第三个环节,公民有广泛的自主发挥影响的余地。所以说,把自下而上的维权活动当作中国宪政法治的突破口,是有道理的。这个方面,甘地和路德金等前辈都作出了成功的榜样。然而,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最习惯的统治方式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命令体制,强调在上者揆道,在下者法守,深忌权利自下而上的表达,把这种现象视为失控,视为威胁。要扭转几千年专制传统形成的巨大惯性,非一日之功,需要不停地有人向这种习惯势力冲击,需要有人作出牺牲。所以说,高智晟,郭飞熊,以及所有这次绝食抗议活动的参加者,都值得尊敬,都是我们的英雄。但愿他们的这次活动能够达到目的。
转载于《人与人权》杂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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