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劳工法会吓走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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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林森2006年6月25日华盛顿报导)欧洲的企业团体担心,中国正在准备出台的新劳工法条款过于苛刻,可能会导致外国投资者放弃中国,而转向劳工法条款比较宽松的其它亚洲国家。美国的劳工权益人士认为,中国的问题不在于如何修订劳工法,而是如何把劳动者的权利从法律上的条文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权利。

中国全国人大不久前全文公布了《劳动合同法》的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加强了对劳动安全与劳动场所的管理和检查,规定雇主在进行重大裁员的时候必须与劳工代表谈判,另外也加强了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法力度,同时还建议每周的工作时数不超过40小时。其中,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建议要比欧洲国家的规定少8个小时。

欧洲商会表示,中国正在修改的新劳动法将会增加中国的生产成本,并且迫使外国公司不得不重新考虑到中国投资或者是否继续在中国的投资。

*何清涟:不必担心*

美国从事劳工权益研究的学者对这种担心不以为然。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的高级研究员何清涟对记者说:

“我觉得他们在讨论一个并不存在的问题。首先,中国过去的外资要分成几个层面看。基本上没有按照中国的劳动法做事的是港台资本和南韩资本。日本资本在80年代时,有一些企业也不按劳动法做事。但是由于中日的历史关系,很容易激起工人的反弹,而且一反抗就打出‘日本帝国主义滚出去、日本人不要骑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等口号。所以日本企业后来变得比较小心。劳资关系紧张的事情反而不如中国人自己开办的企业,比如港、台资本那么多,比南韩资本也要好。”

至于欧美资本,一般来说,它们的劳工待遇其实比中国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要好得多。一些调查显示,能够到欧美企业去做事,是中国的求职者的上上之选。对欧美企业报怨比较多的是劳动强度比较大。

*关键在执法*

中国人权的何清涟认为,对中国工人来说最重要的实际上并不是如何修改劳动法,而是如何切实地执行现有的劳动法。何清涟说:

“根据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了解, 其中很多条款,比如劳工的每周工作小时最多是多少、加班要付多少工资、福利条件,包括合同条款甚至还有标准和约,女工的产假以及经期的假都是有规定的,而且规定的特别细。如果仅仅从劳动法条款来说的话,中国如果做到了这些,那么中国劳工的处境就已经很好了。所以我觉得中国的问题不是在于修订劳工法,而是要如何把劳动者的权利从法律上的条文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权利。这才是至关重要的”

*需独立工会*

国际劳工组织和权益人士说,如果中国不开放工人自由组织工会的禁忌的话,新的劳动合同法修改得再好也是毫无作用的。纽约中国人权的高级研究员何清涟说:

“我觉得今后一方面要修改劳动法,另一方面我认为还是要允许劳工成立自己的组织。这些组织要让它们能够合法活动,具有和雇主讨价还价的权利。”

何清涟说,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政府要杜绝官员与企业老板之间的暗地里勾结,要真正以一个仲裁者的面目出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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