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修改亲属移民担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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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肖见编译)美国公民和移民局(USCIS)6月21日宣布了关于“支持宣誓书”—— I-864表(Affidavits of Support,Form I-864)修改后的最新规定。并于7月21日开始生效。大多数人递交支持宣誓书是为亲属移民,少数是为职业移民。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在7月21日及之后确定的(decided)移民签证申请或调整身份申请(即使是在7月21日前递交的申请)。

修改后的最新规定采纳了于1997年12月19日生效的过渡规定(62 FR 54346),以及根据公众前一段时间对过渡规定的评价和问题,包括:谁需要支持宣誓书,担保人的标准,担保人需准备的资料,何时其他人的收入可以用来支持未来永久居民的申请。最新规定减少了担保人在支持宣誓书处理过程中的负担,同时确保每个未来移民有一个有足够收入/或财产的担保人来支持,从而不会成为公众负担。

最终规定的几点重要改进:

1. 减少了申请所需的初始文件:作为最初证据,每个担保人只需递交最近一次的报税单而不需最近3年的联邦报税单,及最近6个月的工资单和雇主证明信。

2. 引进了新的支持宣誓书简易表(EZ Affidavit of Support),Form I-864EZ 表。符合支持宣誓书简易表标准的可以用此表。

3. 未来移民的I-864豁免表(Form I-864W)。此表使某些可以不用支持宣誓书的移民申请更有效和更标准化。例如:根据2000年儿童公民法案,入美国海关即可符合公民资格的被收养儿童。

4. 同一申请允许每个家庭中可以有两个联合担保人:如果有两个联合担保人,每个担保人只负责列在其I-864表上的未来移民。

5. 对“家庭人数”(Form I-864)的定义更灵活。

如果有担保人和家庭成员协议书(Contract Between Sponsor and Household Member),即I-864A表,同意担保人和未来移民使用其(已独立的任何亲属)收入和/或财产,担保人可把该亲属包括在家庭人数中。而不需该亲属至少在担保人家中居住6个月以上才能签I-864A表。

6. 减少担保人为补充家庭收入短缺所需资产的数额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配偶和子女)的担保人:补充资产的数额要求从政府规定的财产额和家庭收入差额的5倍降为3倍。

——在美境内收养或在国外正式收养,入境后可要求美国国籍的外籍孤儿的美籍担保人: 补充资产的数额要求减少到政府规定的财产额和实际家庭收入的差额。

与修改后的最新规定同时生效的两张新表:支持宣誓书简易表,Form I-864EZ和未来移民 I-864豁免表可从USCIS网站www.uscis.gov,当地的USCIS办公室,或通过USCIS表格热线:1-800-870-3676获得。更多信息可浏览www.uscis.gov网站,或打电话1-800-375-5283到USCIS全国顾客服务中心(USCIS
National Customer Service Center)咨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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