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杰:以人为本就是“以好人为本”?好可怕的观念!

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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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讯】著名医学专家钟南山院士在电脑被抢后,“越界”对社会治安和法律制度发表了看法。他根据自己朴素的判断,提出:“在设计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应以什么人为本?就是应以好人为本,而不是以坏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6月22日《南方周末》)

以人为本就是“以好人为本”?看来,钟南山院士这次真的要说“外行话”了。因为钟院士这一“朴素的判断”,是对以人为本含义的误解和曲解,既不符合现代法治理念,也不符合社会现实,远离了以人为本的本义。

首先,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并不是以某些人或某类人为本,不是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更不是把人分为“好人”“坏人”,区别对待。以人为本理念的基本出发点是,当物与人相比时,人是本,国与民相比时,民是本。人是国家存在、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文明的终极关照对象。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发展为本,以人的权利为本。准确地说,以人为本是指一切活动以人的需要、人权、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创造性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原则或指导思想。一切权力、秩序和义务都应当服从人的权利,而不是相反。这也是权利本位社会的基本要求。

其次,“以好人为本”不仅明确违背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而且在现实中也面临操作难题,甚至带来恶果。因为“以好人为本”的前提是把人分为“好人”“坏人”。而每个人身上并没有也不可能贴上标签,要准确地辨别“好人”“坏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通常把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归入“坏人”行列,其实这种归类方法也并不完全合理合法。一方面,一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行为应由执法司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加以认定,谁都无权预先贴上“坏人”标签;另一方面,并非每一个违法犯罪的人都有主观恶性,因此对他们也不能一概而论。在熙熙嚷嚷的人群中和人头蹿动的大街上,谁又能准确地分辨出“好人”“坏人”呢?将那些无业和流浪人员统统划归“坏人”行列予以收容、遣送甚至关押,未免过于野蛮粗暴。

其实,“以好人为本”的观念必然导致对一些人的“有罪推定”,即在执法司法机关还没有违法犯罪认定之前,就人为地将某个人推定为坏人。而被推定为坏人的人将不会受到任何社会的尊重和关怀,他们的权利将得不到任何保障。这与权利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是相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甚至是犯人也同样享有合法权利,他们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而不能因为社会秩序的需要,或为维护所谓“好人”的利益而随意侵犯。不难看出,以人为本就是“以好人为本”的思想非常可怕,他们会为了单纯的社会秩序而呼吁恢复收容制度,会为“好人”利益而牺牲被认为是“坏人”的权利和利益,会对那些被推定为“坏人”其实很无辜的人冷酷无情。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忌,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不只是“坏人”,即使是“好人”也会难以自保,没准哪会儿走在大街上时就会被当作“坏人”被搜身、被抓捕、被限制或剥夺财产和自由。曲解以为人本可能给中国再次带来灾难,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我们已有过无数血的教训了。

令人担忧的是,持有与钟院士相同或相似的“朴素想法”的人不在少数,除了普通市民以外还有影响政策制定的专家和有权制定政策的官员。这充分暴露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权利本位的现代法治理念还远远没有深入人心,说明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目标还依然任重道远,正确理解和严格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应当成为各级官员的长期必修课。(200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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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议报》第256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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