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傑:以人為本就是「以好人為本」?好可怕的觀念!

李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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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著名醫學專家鍾南山院士在電腦被搶後,「越界」對社會治安和法律制度發表了看法。他根據自己樸素的判斷,提出:「在設計法律制度方面,我們應以什麼人為本?就是應以好人為本,而不是以壞人為本,對敵人的寬容就是對人民的殘酷。」(6月22日《南方週末》)

以人為本就是「以好人為本」?看來,鍾南山院士這次真的要說「外行話」了。因為鍾院士這一「樸素的判斷」,是對以人為本含義的誤解和曲解,既不符合現代法治理念,也不符合社會現實,遠離了以人為本的本義。

首先,以人為本的基本內涵,並不是以某些人或某類人為本,不是把人分為三六九等,更不是把人分為「好人」「壞人」,區別對待。以人為本理念的基本出發點是,當物與人相比時,人是本,國與民相比時,民是本。人是國家存在、經濟發展、技術進步和社會文明的終極關照對象。因此,以人為本就是以人的發展為本,以人的權利為本。準確地說,以人為本是指一切活動以人的需要、人權、人的全面發展、人的創造性為出發點和歸宿的原則或指導思想。一切權力、秩序和義務都應當服從人的權利,而不是相反。這也是權利本位社會的基本要求。

其次,「以好人為本」不僅明確違背以人為本的基本內涵,而且在現實中也面臨操作難題,甚至帶來惡果。因為「以好人為本」的前提是把人分為「好人」「壞人」。而每個人身上並沒有也不可能貼上標籤,要準確地辨別「好人」「壞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通常把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歸入「壞人」行列,其實這種歸類方法也並不完全合理合法。一方面,一個人有無違法犯罪行為應由執法司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序來加以認定,誰都無權預先貼上「壞人」標籤;另一方面,並非每一個違法犯罪的人都有主觀惡性,因此對他們也不能一概而論。在熙熙嚷嚷的人群中和人頭躥動的大街上,誰又能準確地分辨出「好人」「壞人」呢?將那些無業和流浪人員統統劃歸「壞人」行列予以收容、遣送甚至關押,未免過於野蠻粗暴。

其實,「以好人為本」的觀念必然導致對一些人的「有罪推定」,即在執法司法機關還沒有違法犯罪認定之前,就人為地將某個人推定為壞人。而被推定為壞人的人將不會受到任何社會的尊重和關懷,他們的權利將得不到任何保障。這與權利平等的現代法治理念是相悖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甚至是犯人也同樣享有合法權利,他們的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維護,而不能因為社會秩序的需要,或為維護所謂「好人」的利益而隨意侵犯。不難看出,以人為本就是「以好人為本」的思想非常可怕,他們會為了單純的社會秩序而呼籲恢復收容制度,會為「好人」利益而犧牲被認為是「壞人」的權利和利益,會對那些被推定為「壞人」其實很無辜的人冷酷無情。這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大忌,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下,不只是「壞人」,即使是「好人」也會難以自保,沒準哪會兒走在大街上時就會被當作「壞人」被搜身、被抓捕、被限制或剝奪財產和自由。曲解以為人本可能給中國再次帶來災難,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我們已有過無數血的教訓了。

令人擔憂的是,持有與鍾院士相同或相似的「樸素想法」的人不在少數,除了普通市民以外還有影響政策制定的專家和有權制定政策的官員。這充分暴露了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和權利本位的現代法治理念還遠遠沒有深入人心,說明我國推進依法行政,實現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目標還依然任重道遠,正確理解和嚴格落實以人為本執政理念應當成為各級官員的長期必修課。(200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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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256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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