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心玉:一个政治犯妻子的五年

魏心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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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2001年4月26日下午2点左右,我(魏心玉;王森夫人)去上班的路上,被国安局雷静、黄某、刘卫东拦住。他们搜走我身上所有的物品,将我关在市公安局13楼。此时,我家里只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国安局的其中一人拿走我家的钥匙,瞒着我住在我家。他们对孩子说:“是妈妈的同事。你妈妈让我来照顾你们。”可是,第二天我的儿子因无人照顾摔得满脸是血,但警察们根本不管,每天只管给孩子们送一盒饭吃。

几天后,警察们将我的母亲骗来说:“你的女儿与人打架。我们是她的同事。您的女儿让我们通知您来家照顾两个孩子。”当时我的女儿十岁,上小学六年级。儿子六岁,刚刚上学前班。更可气的是,当我从看守所回家后,发现家里的一对耳环和一个金项圈不见了。

从2001年4月26日至5月31日,我被关在公安局的办公大楼里。国安轮流审讯我,强迫我坐在椅子上,不让我睡觉,每天只给一盒饭吃,让我说出:丈夫在哪里?他是什么时候参加中国民主党的?他去过什么地方?都和哪些人来往?都做些什么?四天四夜不让我合眼。只要我头痛得趴在桌子上时,他们马上高声呵斥:“你再不配合,我们就采取高压政策了。”5月31日,他们将我关押到市看守所。大约5月中旬,国安审讯我时,交给我王森写给我的一封信:“我已被关押在达州县第一看守所下四仓。”看到这封信时,我感到天昏地暗,身子都站不稳了,不知道是怎样回到的看守所,躺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一动也不动。

5月31日,国安局的警察将我推进看守所。坐在门口一个女人,将我按在地上,强迫我给她买肉吃,并让我马上去清理厕所、擦地板。我坚决不从。边上几个因贩毒被抓的女子,马上扑上来揪住我的领口,将我的两手扭在背后,准备修理我。这时,睡在里边的一位女子说:“你们莫打她。我替她给你们买肉吃。”这位善良的女子,让我睡在她的身边,让我盖她的被子,然后替我洗刷厕所、擦地板。后来我才知道,她姓靳,名英子。她是一名法轮功信徒,关在里面很久了。从国安警察的嘴里知道,她对自己的一言一行丝毫不隐瞒。她把监室里的所有人都当作朋友,争着做事,帮助其他人洗被子、洗衣服、擦地板、洗厕所、擦席子。她告诉我她是心甘情愿地做这些事的。她并劝我别跟这些凶恶的人计较:对你好的人别忘记她们的恩情;对人要宽容,不能打人、骂人。说这样就会脱离苦海。

我对法轮功一无所知,也没有过多地想过。她把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当作朋友。之所以其他人霸气好斗,正是因为她们自己不了解,这样做对自身不好。她还告诉我,她的父亲身患癌症,由于疼痛难忍,在县医院里跳楼自杀。她坚持练功是为了给亲人赔罪。她的丈夫不让她炼法轮功,为此打了她好几次,有几次打得她鼻子、嘴里都流血。

5月1日,是我刚进看守所的第一天。中午的菜里有几片肥肉。她将碗里的肉夹给我吃,说:“你刚进来不习惯,我已经习惯了。”又将她仅有的一卷卫生纸分给我一大半。

每次到吃饭时间,一个女人提着大桶,用铁勺敲打着铁窗大喊:“吃饭了!打菜了!”于是,每人按自己的席位排队,将自己的饭碗伸到铁窗外。我是最后一个,可是,英子总是故意最后伸出自己的碗。因为,最后一位的菜碗里只剩下菜汤了。我很过意不去,给她拨回去一点,而她总是把碗摀住,坚决不肯接受,说:“这汤里有点咸味就行了。”我们吃的菜里没有几滴油,土豆片上带着泥沙,除了早晚每人一碗稀饭,中午每人一勺菜汤。因为看守所中,女囚室排在最后,而我们这里又是最后,所以,到我们这里常常只有一点菜汤。英子除了练功,她常常写一些字条,大意是劝人不要打人、骂人,对别人多宽容,不要欺负人。

“5.1”后周一的早上,铁窗外风雨交加,电闪雷鸣,雷鸣赶着乌云狂奔,哗哗的雨声和嗒嗒的脚步声。光当一声铁门响起,监舍里的人迅速下床,排队站在通道俩侧。我也跟着大家一起做,开始报数。几个穿着制服的女警,扳着脸,瞪着眼睛,怒视着监舍里的每一个人。突然一个女警上前猛踢了我一脚,说我站姿不好。我愤怒极了。正要上前理论,英子急忙拉我,给我使眼色,我才强忍住。只见几个女警跨上床铺,粗暴地将大家码放整齐的衣服、被褥,一件件仔细抖开、扔在过道的地下,每张席子掀开查找、检查,就连我们用的卫生纸巾都不放过,一一被扔在地上。不一会儿,屋子里一片狼藉。由于下雨,女警们那满是泥水的脚印,毫无顾忌地踩着我们的被褥、衣服、用品。英子告诉我,这是干警在例行每周一次的查房,有时是两次,每次都是这样。她们在检查我们是否藏有违禁品。

我傻傻地站在地上,英子忙替我捡起来地上的衣服、被褥。每一次检查,我们就要收拾、擦洗一整天。看着被踩脏了的卫生纸,英子舍不得丢掉,擦了擦,又收到被子下面。

在我们同吃同住的一个月里,她曾经绝食几次,最严重的一次是绝食第三天。眼看着她本来就很苍白的脸,变得更苍白灰暗,监舍里的人都急忙报告。警察们把她拖出去又拖回来。看着她躺在地上,气若游丝,我们都害怕极了,害怕她会死去。我哭着对她说:“英子,好妹妹,快喝点水吧,看着你这样我们很担心。你想想还有五岁的儿子和母亲在家等你。”当时,我们好几个人都哭了,用小勺一点一点喂她水。一位姓贾的大姐喂了她几口稀饭,她才停止了绝食。当看着她能大口的吃饭了,我们大家才笑了。

大概6月初的一天,一个警官敲着铁窗,喊:“魏心玉,收拾好东西跟我走。”当时,英子紧紧抓着我的手说:“我真为你高兴。你一定要去替我看一下儿子!”我回家不久,曾经去看守所看她,但是始终不让我见她,从此再也没有听到她的消息。但是,她那漂亮的脸上常常露出的笑容,常常出现在我的面前。

在五年的忙碌中,我常常想起在看守所中那段痛苦、屈辱的日子,常常想念起她对我的好来。追忆起那段姐妹至情,虽然过去五年了,却仿佛就在几天前。她大约二十八、九岁,身体均匀,皮肤白皙,看上去有一种清纯的美。我从看守所里出来,就急忙跑去看关押在看守所的丈夫。我买了一些熟食品和水果、书籍。但是,警察们把吃的扣下了,说只能收钱,不许我们见面。我哭着回到家,见到两个孩子站在楼梯间等我,儿子一下扑到我的怀里大哭:“妈妈,你到哪里去了?公安局的打你了吗?”女儿含着眼泪说:“妈妈,你总算回来了,公安局的抄了我们的家三次了。你见到爸爸了吗?”我赶紧对孩子们说:“别担心。妈妈回来了,也见到爸爸了。我们关在一起的。他好好的,不久就回来了。”

女儿告诉我,“妈妈,你没在家,我们放学回家来,有几个男人在咱们家里。他们说是妈妈的同事。”我的父亲告诉我,这次我能够得以回家,是父亲给警察们写了保证书,还交了400元在看守所的生活费。看守所要父亲交每天30元的生活费才能放人。父亲还说,我在看守所时,已经交过200元生活费,但是,我在里面没花过一分钱,也没有任何警察告诉我家里给我送了钱在账上。

我出来后不久,国安局的陈先明打电话告诉我,让我和王森见面,劝劝王森写悔过书,可以帮助解决家里的生活困难,也可以给我安排工作。当我见到丈夫时,他的脸色苍白,有些浮肿,但还精神。警察把我和丈夫关在一间屋子里。他们站在外面。我们见面没有说话,看着窗外晃动的身影,王森提高声音说,“他们安排你来的吗?”我说,“是。你还是写悔过书吧。写了,他们就放你回家。”丈夫说,“那就依从他们吧。”我见到丈夫的样子,忍不住地流泪,然后他才小声说,“别这样,我不会上他们的当的。你放心吧。我是不会写悔过书的。他们的话不可相信。即使写了悔过书,他们也不会放过我的。我写了就等于承认有罪。我是没有罪的。”丈夫让我给他寄点钱。里面的菜很贵,一盘青菜就要15元。这里的饭吃不饱。再送点外用药。下四仓看守所见不到阳光。房间里很潮湿,身上长了湿疹,蚊子咬得很厉害。我流着泪一边听着丈夫说着,一边急忙点头答应。

过了一段时间,王森写了一封信由警察转交给我,内容是他要和我离婚,不想拖累我和孩子。我也回了一封信说,“我同意。”并附上一份协议书。国安局的陈先明打电话不让我和丈夫离婚,并说5月份就会回来。我想,连见面都不能,还有可能放人吗?事情很是蹊跷。我就写了一封长信转交我的丈夫,告诉他我永远是他的妻子,一直等他回来,让他安心,多锻炼身体。

在开庭之前,我和母亲每天东奔西跑,四处托熟人找律师、找关系帮忙,努力想把丈夫救出来。这中间花了不少的冤枉钱。父亲也找了一个市检察院的人,叫王晓宁的。他说:花两三万就可以不起诉王森。我请的律师也说,只要我交了结案费3,000元,就可以放人。一个叫杜正木的人声称他的亲戚是国安局的的局长符必然,有权利将王森释放。我们高兴不已。他要钱、要东西,我们都尽量满足。还有一个称是王森母亲的亲戚,是市检察院的,自称只要花点钱也能放人。就这样,由于我救人心切,没有多想,让一双双贪婪的手,伸向了我们本来就不富裕的家,被骗了几万元钱。

2001年底,王森的案子由渠县公安局转到了达州市公安局。我请的律师也只见过王森两次。我不被允许去探视。

我被关押到拘留所后,就失去了工作。王森在狱中要花钱。孩子上学需要钱。特别是被那些骗子们骗去家里仅有的一点钱后,我和孩子们过着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为了不让孩子们辍学,我丢下两个幼小的孩子,只身到广州打工。不到一个月时,父亲打电话说,王森的案子要开庭了。我立即往家赶。但是,由于几次倒车,还是没来的急赶上开庭。

父亲把开庭那天让人不可思议、荒诞的场面告诉我。开庭的前一天,国安陈先明通知我父亲可以去。当我的父母和王森的父母到庭时,国安雷静命令守门人坚决不允许进去。王森的母亲李登珍质问他们为什么不让进去?雷静说:“我说不让进就是不让进!”王森的父母与他们争执起来。当时围观的群众很多。一些群众和警察们吵了起来,质问他们为什么欺负这些老人?并且帮助几个老人冲进法庭。父亲说:“王森、胡明君站在被告席上,带着手铐。当王森看见父母后,哭着说,‘爸爸妈妈别难过,请你们相信我没有犯法;我也没有做过对不起你们的事。’看见胡明君非常自信的样子,没有一点悲伤。他说,‘我没有触犯法律。中国宪法本身就允许存在多党派。我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有言论自由。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王森在法庭上也自己做了辩护,长达一个多小时,词语犀利,振振有词,声音洪亮,激怒了法官和审判员。结果,审判长当场喝道:”判!胡明君被判处11年徒刑,王森被判处十年徒刑。‘“当警察给王森他们带上手铐、拉到警车上时,我们的父母们都着急得大哭起来。王森含着泪水说:“你们都回去吧。共产党就是这个样子。中国的法律就是这个样子。”

当我听完父亲的诉说,我在悲愤和绝望中记下了这段惊心动魄、发人深思的公开审理。什么叫公开庭审?怎么不让亲人和群众旁听?说王森他们犯法,为什么不让老百姓知道他们到底犯了什么法?为什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当庭宣判?法律的公正在哪里?敢问苍天,为什么要关押这些为老百姓说话的好人?

事后,国安陈先明说,“王森是判重了些,就是因为他的父母大闹公堂。”请问,中国的法律量刑还与被告父母的事情有关吗?在法律量刑上有这一条吗?真是天大的荒唐啊!我每每想到这些,满腔怒火燃烧我的心。这也是我不能在沉默下去的原因吧。

王森被判刑后,看守所的警察让我给他送钱、送衣服,说不久就要将他送到监狱里服刑,但是,却没有告诉我把东西送到哪里。一天,一个陌生人打电话说:王森被送到南充市川中监狱里服刑,半月后我去见他。去时,监狱接待室的警察说:根本就没有王森这个人。我有去找国安局和看守所的人,他们说不知道。我万分焦急,到处打听。半年后,一个朋友才告诉我,王森在遂宁市蓬安监狱。我和弟弟前去看他时,他的账上已经有几个月都没有一分钱了,连最起码的卫生纸、牙膏、肥皂都没钱买,更不用说买一点有营养的食品了。那时正逢冬季最冷的时候,刺骨的寒风恶狠狠地抽打着地上的植被,树上枯黄的叶子纷纷落下。王森和胡明君等人被监狱的警察安排去山上打石头。我看见王森的耳朵、手、脚满是冻疮,没有手套,手被铁锤、铁焊震裂了、磨破了。他告诉我说:每当洗手时都是钻心的痛。我无法形容当时愤怒的心情,想哭都哭不出来。我留下手里仅有的300元给他,王森的日子才稍好一点。几个月后,大约2002年,王森和胡明君被从蓬俺监狱转到了川中监狱。

自从丈夫转到川中监狱后,我们见面更困难了。一次,我早上8点就到了监狱的大门口。接见室的一个女警察不给我开接见登记表,说要请示狱政科,而狱政科说要请示监狱局,还要双方的领导都签字才能给我登记表。整个手续办下来要四个多小时。如果他们中的一个环节办不成,我就只有白白跑一趟。就算一切都顺利的话,每次去探视,都要无故被拖到下午4点多钟。每次去我都要先送东西、送点钱,再去见丈夫。每次都有警察坐在他的身边,而我的身后总是坐着一名女警。他们都事先准备好纸和笔,记录下我们夫妻所说的每一句话。我常常被这种特殊的待遇搞得思绪纷乱,最后除了说一些家常话,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每次见面不到30分钟,警察们就开始催促,快点讲!我们要下班了!每次都是这样,高高兴兴的去,抹着泪回来。记得有一次,我们什么都不说,对视傻笑好几分钟才开始说话,问他,“身体怎么样?还有钱吗?每天是怎样过的?是否有人欺负你?”就是这样简单的问候,也是常常被他们打断。我觉得这样太受制约,让人气愤,好几个月都没去监狱。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我没有钱。

2003年王森在监狱中得了严重的糖尿病。我几次去找有关部门,三次用特快专递写申请给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成都市监狱关局、南充市管理局的夏政委、监狱长、狱政科。每次都写上我的地址、电话。但是,每次都是石沉大海,连一个回复的电话都没有。我非常痛恨那些不让王森保外就医的掌权人。他们不准许我和王森提出治病的请求。王森病重,这是铁的事实。允许给病重的服刑人员保外就医,监狱管理条例上有着这一条啊。难道制定这个条例只是做摆设的吗?我越想越不明白,我的丈夫有被法律制裁的义务,难道就没有在法律保护下治病的权利吗?在丈夫病后,他每天记录着病例情况,他也几次写申请、打报告。管教干部和狱政科的人说:王森思想顽固,不思悔改,表现一般,像他这样的政治犯不够资格保外就医。

我要问:政治犯在狱中身患重病,就没有享受保外就医的权利吗?就没有规范治疗疾病的权利吗?我作为妻子,不能眼看着丈夫的身体一天天在监狱中耗损下去。我花那么多精力,几次三番地写申请,准许与否应该给我一个答复。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用此方式写出来,表达我心中压抑很久的愤怒。

时至今日,我丈夫的病已经拖了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每个日日夜夜,我都活在恐惧里、焦虑中,担心他是否能承受病魔的折磨,是否能活着回来与我们母子三人团聚;恐惧他在狱中病情的发展,给他身体造成的伤害和承受不了病魔的伤痛。

自从王森入狱以来,我从没有收到过他的任何信件。我不知道,政治犯连写家书的权利都要被剥夺吗?我每次给丈夫写的信不知道他是否能收到。我的经济条件不允许每个月去看他,但我期盼着能够知道他的身体状况,可川中监狱就是不允许王森给我写信。我不清楚监狱管理条例上哪里有这么一条:禁止政治犯与家属通信。中共政府的人道主义精神从哪儿体现出来呢?丈夫被无辜关押,难道他们的妻子连给丈夫治病的请求也不行吗?

我真的快被这个政府逼疯了。我沉默了五年。但是,我再也不能这样沉默下去了。我不能让他们把我逼疯。我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不能让我的孩子们成为没人抚养的孤儿,成为无钱上学、流落街头的流浪儿。我还有年近70的公公体弱多病,常常无故晕倒,每次去看望王森回来,都几天吃不下饭。白发苍苍的婆婆,常常是眼泪泡着饭吃,视力模糊,身体每况愈下。

我的女儿自从她的父亲被抓走,一直沉默寡言,不喜欢交往。因为家中生活困难,总是担心今后上不了大学。幼小的她过早地承担起生活的重担:一方面要照顾弟弟,还要分担我的忧愁。她说,“妈妈,我的初中同学有的因家里生活困难,去到餐厅当服务员;妈妈,你别自己太辛苦了,别拿身体开玩笑。没钱上学,我不怪你。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行。”听着她的话,我的心里很难过:一个15岁的少女心里,是在怎样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啊!我只能安慰她:“清儿,不管怎样,只要在学校一天,都要抓紧学习,只有知识才能提高自己,我们一起努力吧。”我真不忍心因为我的无能给孩子们的成长造成伤害。

每逢过年,家家户户都在买年货、买新衣服,而我们母子三人只能买点最便宜的鸡肉。女儿总是将两个鸡腿分别给我和她的弟弟,说,“妈妈辛苦。弟弟小需要营养。我不喜欢吃鸡肉。”我强忍住眼泪,把鸡腿夹给女儿。她在学校里不舍得吃荤菜,常常吃几角钱一袋的方便面,将我给她的伙食费买一些学习用具。有时她陪我上街,看见五颜六色的服装,问她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她总是说,“我最喜欢穿校服,别浪费了钱了,省一点钱给爸爸吧。天气冷了,给爸爸买双棉鞋吧。”女儿太懂事了,为母亲分担生活中的痛苦和困难,总是想着她的父亲,这让我很欣慰。每逢假期她从不出门,在家照顾弟弟。我因为没有正式工作,常常在外边东跑西跑干临时工。

2003年,是我们一生最惨淡的一年。4月王森身患糖尿病,病情非常严重,体重急剧下降,从148斤下降到94斤,脸色苍白,手脚麻木、无力,骨瘦如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监狱里不通知我。过了些日子,我去看他,才知道他在监狱里输液。我去找国安局的王局长和尤平,求他们让我去作抵押,要王森出来治病。他们说:如果王森告诉他们想知道的一切,就放王森出来治病;如果不配合的话,就休想保外就医。王森断然拒绝了他们的条件,至今,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左胸阵发性疼痛,视力模糊,糖尿病很严重。他说:“你回去照顾好两个孩子吧。我只要一息尚存,决不放弃自己的信仰。”我哭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使劲的点头。

由于长时期经历着精神压力、生活压力、和警方的压力,我的身体变得很糟糕。同年4月至2004年10月,我连续三次做手术,身体几乎垮掉。接踵而来的贫穷和疾病,给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两个孩子没有钱上学,面临着辍学。家中没有钱买粮,我们面临着饥饿。许万平大哥(民主党成员)看到我们一家面临着绝境,拿出仅有的2,300元救助。就是这样一位好人、善良的人,结果被政府判处12年徒刑。

2004年国安局的警察说:“许万平帮助王森孩子,就是支持王森的反党行为,是违法的。”他们还强迫我14岁的女儿写证词,证明我们曾经接受了许万平的帮助,作为给许万平定罪的证据。而政府这样做也是把我们一家逼上绝路啊!

当一个人长期生活在一个不公正的环境里,仅仅诉诸言词是不够的,而必须付出具体行动,以行动来谴责种种暴行,捍卫人的权利和尊严。我坚信,时代的浪潮会冲刷出一条民主之路。云开雾散的日子总会来临。为人权、自由、正义抗争的勇士们会永远值得我们敬重的!

(2006年8月)

【背景资讯】

王森:现在四川省南充市川中监狱地十监区服刑。

2000年11月23日,万源市青花钢厂阴云密布,寒风肆虐,5,000多名工人对政府以工龄500元每年的廉价补偿将工人趋逐出厂强烈不满,自发组织工人及家眷维堵210国道。警方则用高压水枪、警棍,殴打寒风中的工人,同时抓捕了大批工人。为了声援万源市青花钢厂工人,王森强烈要求释放被抓的工人,解决工人的吃饭问题,同时以中国民主党四川省巴中地区委员会的名义,将抗议书以传单的形式张贴、散发。由此,国安租一间房屋在王森的住房对面,对王森及妻子(魏心玉)进行24小时秘密监视达半年之久。2001年5月31,警方在杭州将王森以贪污公款为由抓捕,关押回达县看守所。达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国家政权罪起诉。最终,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将王森判处十年重刑。

(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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