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军:我们需要怎样的律师

陈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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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0日讯】我今年已经38岁了,无论走路还是吃盐,也算有些经历了。磕磕绊绊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一个人,特别是一个无权无钱的普通中国百姓,千万不要打官司,也不要轻易接近律师。

可是,年初以来,为了帮助一位贫穷而又冤屈的朋友打官司,几乎是法盲的我不得不硬起头皮接触一些法官、律师的同时,又接触了一些与法律、律师有关的书籍。我试图在理论与现实之间发现些什么,或妄想找到一个契合点。巨大的反差却常常败坏了我阅读的胃口,甚至帮朋友按正常渠道打官司的勇气。

然而,失之桑榆,收之东隅。阅世读书之中,国内律师传记《江南一怪》,美国作家欧文思通的《舌战大师丹诺辩护实录》,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江南一怪》的传主是浙江思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吕思源。在很多律师追求收费丰厚的大案要案,甚至成为权力和金钱的帮凶,沦为恶讼的今天,为无钱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打官司,吕思源律师因此被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李德生将军称为“江南一怪”。其实,怪就怪在现实恶劣的执业环境。为朋友请律师时,一个在省城颇有声望的律师对我直言:一个律师要想生存,除了智慧与擅长辞令以外,还要懂得人情世态,能在国家法律与地方土政策,能在官场、民间、三教九流的利益格局、争夺之间左右逢源、夹缝求生。面对如此现实,吕思源律师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相信法律”这类话,就显得书生气了。我因此对《江南一怪》这本书的真实度产生了怀疑。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法律。这样的社会、法律自然会产生与其相适应的律师、官司。在江南律师界大名鼎鼎的吕思源先生对此应比我感受更深。

人们选择律师职业的原因有很多。一些人为了钱,一些人为了权力和名望,还有一些人是为了实现其政治理想。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只要律师们诚信执业,应该无可厚非。令我崇敬的是,只有像美国的丹诺,中国的陈光诚、高知晟这样及其稀少的勇士和智者,他们把律师职业看作是超越其自身目的的手段。他们不是口口声声地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而是高举人性的旗帜,不断质疑人间法律的公正性。他们不仅是为了特定的当事人辩护,而是为了自己是人类的一元而辩护,为自己的人生哲学和信念而辩护。因此,当这样的律师面对穷人,无助的人,不幸的人,弱者和被损害者甚至罪人时,他们宣扬的不是教条,而是爱、宽容与同情。

那个黄昏,我含泪看完《舌战大师丹诺辩护实录》后,作为对当今美国有着复杂感情的中国人,我被美国,被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律师——丹诺,深深地折服、感动了。在诱惑与恐惧、权力与金钱面前,只有丹诺这样的律师,才能将自己的肉体、心智和灵魂,倾力投注在一次次辩护之中。无论成功与失败,都要为法律灌注相当的人性。令我悲哀的是,上世纪初的美国律师丹诺因不畏强权不仅能够获得胜利和荣誉,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国民的认同。当今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律师陈光诚、高知晟却因对人权的维护和自由的追求而成为囚徒。

“我不相信恨的法律……”这是丹诺面对法官和陪审团,面对他从舌尖上挽救的无数个冤者和死囚所说的话。套用丹诺的话,同我不相信只爱钱的律师一样,我也对框框套套,墨守成规,“相信法律甚至党和政府的律师”保持警惕。在大案要案越来越多,在对正义、公正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今天,在陈光诚、高知晟这样具有崇高理想和道义感的律师被关押、迫害的中国,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律师,什么样的法律?

来源: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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