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眼手术未成反遭晶体被摘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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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希文采访报导)17岁四川少女邹宏英,医生告诉她右眼若不动手术会瞎掉。为保住眼睛,她双双下岗、靠低保生活的父母,借遍了亲友,好不容易凑够了手术和医疗费一万多元。术后,医生告诉她非常成功。结果出院2个多月,她的右眼就瞎掉了。后经老眼科专家诊断,眼晶体已被摘除,她始知器官遭盗走。

陈玉书和女儿邹宏英讲述遭遇


邹宏英就读自贡市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时,2003年9月因为参加学校军训做了剧烈运动,不慎将右眼眼角膜弄伤。虽然当即到过县医院做了检查,但由于医疗设备专业医生匮乏,没有查出异常。后来,自觉视力不断下降才于2004年3月12日去了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出右眼视网膜脱落。

有陈玉书签字的眼科手术同意书

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邹宏英视网膜脱离手术的记录

手术前,医生告诉她和母亲手术中要用到一种气体,术后会发生白内障,半年后切除白内障即一切正常。但不做手术,右眼会瞎。她父母筹措一万多元后,2004年3月24日,在四川华西医院接受了由张军军医生主刀的眼科手术。术后,医生告诉她手术非常成功。但出院才2个多月,患眼(右眼)就瞎掉了。

令母女俩不能接受的是,医生从没告诉她们手术要切除眼晶体,手术过程中切除眼晶体时医生也没有通告家属及患者本人。术后医生告诉她们手术非常成功,以至于病患及家属术后一直对眼晶体被摘毫不知情,直至一位老眼科专家在临床诊断中发现患眼已是无晶体眼及后来获得手术记录的证实后,才感到有如被欺骗甚至盗走器官的感觉。

而且手术也不像医生自称的那样很成功,邹宏英出院后连续两周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做眼睛复查时,诊断结果均为眼角膜未贴平(诊断术语:视网膜脱落呈青灰色隆起)。之后,因病情持续恶化,右眼出血、眼压增高,白内障及继发性青光眼等并发症,造成患者持续性疼痛。期间曾6次进出医院治疗包括住院一次,债台高筑达两万多元。而这一切并没有阻止病情恶化,2个月后右眼失明。5个月后医生建议摘掉右眼球以保住左眼。

对此,记者寻访多名眼科专家,探讨此一病例的问题症结及手术方案的情况。几位眼科专家均认为邹宏英眼科住院病历中所做的术前检查记录中已经注明:右眼晶体无混浊、无脱位。那么说明晶体混浊妨碍进行视网膜脱离的检查和手术的情况并不存在,因此没必要切除晶体。而摘除晶体的适应症一般都是晶体本身有问题,诸如:晶体脱位严重损害视力,尤其是伴有白内障者;晶体脱入前房;晶体溶解性青光眼;晶体过敏性葡萄膜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保守治疗或单纯青光眼手术不能降低眼压者;脱位晶体为过熟期或成熟期白内障等等。

从事眼科临床工作近30年的专家,多次参加国际研讨会及发表过许多论文的资深眼科专家贾主任说:“晶状体为眼球的重要屈光间质之一,主要功能为:调节眼睛能看清远、近各种距离的景物,而完成这一过程是依靠晶状体的弹性、睫状体收缩舒张及晶状体悬韧带松弛和紧张来达到的。因此,切除晶体的同时医生也应再植入晶体。”据专家们的解释,摘除晶体后,眼睛就变成1000度高度远视,戴高度远视眼镜后才能恢复视力。但因效果不理想,所以,现普遍采用植入人工晶体来解决无晶体眼的问题。

因此,此案被普遍认为1、不应摘除眼晶体(无临床依据),2、摘除眼晶体未达家属知情及同意。3、晶体被摘除后未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晶体问题,造成病患术后视力问题悬起。这是院方应该总结和承担的医疗责任。

陈玉书委托自贡正兴司法鉴定所作的司法鉴定书(1)


陈玉书委托自贡正兴司法鉴定所作的司法鉴定书(2)


陈玉书委托自贡正兴司法鉴定所作的司法鉴定书(3)


但病患在与院方交涉过程中,却受到院方的百般推委,医生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得不到纠正反而受到庇护。成都医学医疗事故委员会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对邹宏英右眼疾病的诊治过程符合医疗原则和诊疗规范。医院门卫甚至阻止陈玉书入院交涉,暴力驱赶她们并造成陈玉书小手指折断。她们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置之不理。母女俩在奔走中所受到的冷遇和歧视令邹宏英不仅眼中越发黑暗,心也渐渐冷却,她在《华西医院还我右眼睛》一文中写到:“我才19岁,还这样年轻,却要在黑暗中度过大半辈子,甚至还有不想活的想法,我要向华西医院大声请求,还我眼睛,还我幸福,还我公道。”

医院门卫阻止陈玉书入院交涉,暴力驱赶她们并造成陈玉书小手指折断。

“还我眼睛,还我幸福,还我公道。”

记者在友人转来的文件中,看到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发出的两份律师函中都谈到了此一情况,信函指出:“贵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在对邹宏英进行右眼视网膜脱落的医疗过程中,存在未经患者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切除了患者右眼晶体的医疗过失。严重侵害了患者知情权……”同时,函中还对邹宏英目前时刻面临双目失明的情况,要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能够对“身处困境的花季少女及时提供帮助,最大限度地阻止病情恶化”。经查证,两封律师函(第一封为5月18日发出)均未得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任何回应。

当地维权人士刘先生认为,母女俩的遭遇也反映了目前社会对贫弱群体的轻贱。邹宏英家境十分贫寒,父母双双下岗,为医治眼睛,几乎是半借半讨才凑成的医疗费用。对此,医生本该给于更多的同情和人道关怀,负有更多的责任感。用一老眼科大夫的说法,术后如能对眼出血和继发性青光眼有效控制,眼睛就能保住,这是主刀医生应该跟踪负责的。但事实却正好相反,医生术前隐瞒真相,术中自行切除晶体,术后又不跟踪处理并发症,还给患者留个无晶体眼不加处理。这是非常不负责任、无职业道德的做法。

刘先生还说:“医院中发生的很多恶性事件都是对着无权无势又无钱的弱势群体去的,甚至在他们身上盗窃器官。为什么?因为软弱好欺,不会有风险,不会被告被追究,有事也容易摆平。比如,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盗取病人骨髓,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其恶行不仅得不到惩罚,盗取骨髓的人反倒升职为主任。石家庄七岁男孩杨易在医院做肿瘤切除时丢了左肾,家人奔波了一路,但方方面面都为盗肾的医生开解,最后只有丢肾的人自认倒霉了。”

目前,陈玉书母女俩仍通过律师与华西医院交涉。因波及左眼失明问题,右眼眼球必须摘除并安装假眼,此费用已无法再借到,一家人现处境十分艰难,但如果邹宏英不接受摘除手术,就将面临双目失明的危险。

附:
邹宏英电话:0813—716047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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