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五百历史建筑列文物

政府只评级不保护令民间失望 政策即将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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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港府昨日首次公布全港近500幢获评为具保留价值的历史文物建筑物,包括政府及私人物业。另外,政府将会在本月再次就文物建筑保护政策展开咨询,并会研究加入“集体回忆”作为评定古迹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有关注香港文物人士批评政府对古迹的定义太过狭窄,以致中环天星码头、皇后码头等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都未列为500个名单内;并建议政府设立一个有权保留古迹的法定组织。

政府公布评为有保留价值的历史建筑名单有496座,当中40%属于私人物业。被列为文物的建筑物共分三级,被列为一级的表示有极重要的价值,有117幢,包括湾仔石水渠街的蓝屋、上环文武庙、圣母无原罪主教座堂、旺角上海街600至626号的唐楼建筑群,以及新界区元朗的潘屋、文氏宗祠、述卿书室前厅、玄关二帝庙、邓氏宗祠、娱苑等。

被列为二级历史建筑的有185幢,即可选择地保存,包括油麻地戏院、中环艺穗会和外国记者协会现址,以及深水埗南昌街、汝州街、湾仔皇后大道东、茂罗街、庆云街、巴路士街的一些旧唐楼等。被列为三级保护文物的有194幢,表示有若干价值,须予纪录,包括深水埗警署、农圃及拔萃男书院等。

政府建筑物方面,旧域多利军营军火库、鲤鱼门军营、赤柱小炮台、大潭水塘石桥都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

至于皇后码头等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未列入名单,有评论指港府是要抹掉市民对英国管治时期的回忆。

私人物业评级形同虚设

不少历史建筑物都属于私人物业,业主有权清拆。有环保组织认为评级制度只是形同虚设。长春社主席何小芳指出,本港目前只有80幢古旧建筑物列入古物古迹不准拆卸,主要是政府建筑物、祠堂及教堂。政府将一些历史文物分级,但却没有法例保障被评级的建筑物不被拆卸。

她建议政府应该订立好像环境评估的法例,规定在规划的同时,也要保护具保留价值的建筑物;并要求政府在拆卸具历史价值建筑物前,要先咨询区议会及市民意见,同时要提升古物古迹办事处的地位。

位于新界上水的二级古迹“应龙廖公家塾”(政府新闻处)

部分列入古迹的建筑(大纪元)

古物咨委会无权护文物

长春社理事黎广德对政府只评级不保护的做法表示“很失望”,因为本来以为有具体的机制,比如通过交换发展权、通过文物保育发展基金等方式去保护文物,但今次却没有。他指古物咨询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没有法定权力保留古迹,以致政府作出的决定无法实行;而市民参与发表意见,政府咨询完后,又不了了之。而且,获邀请参与咨询委员会的公众人士,像现在有二三十人参与,相对700万香港人来说,都是很少。黎广德强调,委员会重要的不在于找新的面孔,而是要有权力,并且能召开公听会让公众参与。

另外,黎广德指出,当局对古迹的定义很狭窄,比如中环的天星码头、皇后码头,还有旧警察宿舍,以及孙中山先生曾经读过书的中央书院的遗址等,都没有加进名单。目前的清单是过去定的,标准不是完整的标准,不是根据国际惯例定的标准。

而且,这里涉及的不只是古迹,而是文化遗产。他说:“遗产有文化遗产,也有非文化遗产。非文化遗产,比如内地打算将粤剧列入文化遗产。所以我们现在重新检讨的是什么叫文化遗产,而不只是古迹,或只是古建筑,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定义。”

文物保护咨询机制不足

民政事务局长何志平表示,文物保护不应只局限于建筑物的历史,还应加入市民“集体回忆”的元素,近期天星码头事件反映市民对保护“集体回忆”的意识提高。他承认政府现行文物保护咨询机制不足,表示将扩阔现有咨询机制,包括检讨古物咨询委员会的运作和建立更多咨询渠道,从而提高文物保护的公众参与程度。

同时,古物咨询委员会辖下将成立3个专责委员会,分别负责文物建筑的保护和活化再利用,文物建筑保护的研究、标准及立法,以及社区参与、教育和推广事务。文物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21人增至28人。

政府也建议成立保护文物信托基金,并推行适当经济诱因,令私人物业拥有人保护文物;并建议换地等措施。民政事务局1月中至2月初将举行2场大型地区性的公众论坛、3场公开论坛,让市民及团体去讨论。

二级古物伯达尼修院全貌(伯大尼修院提供)

香港第一个公共屋邨石硖尾村第41座(美荷楼)被列为一级保护文物(大纪元记者吴琏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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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倡优先处理私人古迹

【大纪元讯】有古物咨询委员会委员指出,由于私人物业业主对其所拥有被评为历史古迹的建筑物具拥有权及发展权,古迹保育能够成功,一定要有互相配合的补偿,或者有一个地积发展比例的转移机制;建议设立一套补偿机制,吸引业主交出物业发展权。

在旺角上海街,不少街坊和店铺经营者都不知道政府将这一带相连的旧楼评为一级历史建筑物,具有特别重要价值,必须尽可能保存。有街坊表示社会需要发展,旧楼应该拆卸。也有商铺店员认为该处并非旅游区,旧楼没有保留价值。亦有租客说,对于所住的地方很有感情,希望一旦因为住所成为古迹而要搬迁,可以获得赔偿。

香港大学建筑文物保护课程主任李浩然建议优先处理属于私人物业的历史建筑物,原因是涉及业权发展及业主的利益,而一些位于市区重建区域的历史建筑物也面临清拆的危机。他建议政府仿效外国成立基金,保护历史建筑物。

李浩然并说,要完全保留所有的历史建筑物并不可行,这样会减少香港发展的空间,需要在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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