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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外委会通过台萨宏FTA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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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介士台北十二日电)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今天通过台湾与萨尔瓦多暨宏都拉斯共和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国民党立委谢文政等五名立委提出附带决议,要求外交部以后凡与邦交国签订协定,一律使用中华民国,不再加注(台湾),但非邦交国不在此限。

立法院外交、侨务及经济委员会联席会议,上午继续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我国与萨尔瓦多暨宏都拉斯共和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案”。

国民党籍立委谢文政(侨选)说,有关协定名称是否使用“中华民国(台湾)”,经民主进步党立委徐国勇(台北市)两次召集朝野协商,还是无法达成共识。

由于萨尔瓦多与宏都拉斯共和国已经签署FTA,明年元旦就要生效,为了不耽误协定时效,国民党团讨论后提出采折衷方案,即本次协定照案通过,但提出附带决议,要求以后与邦交国签订协定,一律使用中华民国,不再加注(台湾),但非邦交国不在此限。

但徐国勇认为,与邦交国协定名称以中华民国加注(台湾),可以给非邦交国作参考,也可以提供国际另外一种思考,对国民党立委所提附带决议文内容持保留,继续协商,协定照案通过,提报院会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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