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黑恶势力=国家政权?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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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中国史上臭名昭著的”文字狱”,在”和谐盛世”死灰复燃,愈演愈烈。黑恶势力疯 狂迫害良善的事,近年在中国大陆不断呈现,且张冠李戴,动辄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 罪名,当作了压制人们抵制黑恶势力的一大杀手镧,或干脆就以某些阴毒、血腥的手段, 摧毁良知未泯者的家庭和人生。现实残酷至此,冷硬至此,令我们的心头不能不沉重地划 下这样一个问号:黑恶势力是否就等于国家政权?

  无需讳言,”和谐盛世”对民间自主意识的禁锢,对民众言论自由的压制,对法治 精神和新闻自由的粗暴践踏,正给黑恶势力的恣意妄为提供着广阔的空间,使民众的基本 权益日趋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当有形与无形的文字狱如此真确、大面积地逼向人们,当一个个抵制黑恶势力、为百姓争取基本权益的男女或失去自由,或生不如死时,我们不能不 这样问:黑恶势力难道就等于国家政权?

  ”和谐”的背后,有着太多的血泪和荒诞不经。仅是近年,便有胡佳、郭飞雄、陈 光诚、郭起真、高智晟、李元龙、师涛、力虹、杨建利、郑贻春、杨天水、陈启棠、李长 青等一大批追求真理和和正义、帮助人们抵制黑恶势力、争取基本权益的人士被打入了大牢。另外,一些敢说真话、不愿违背良心做事的作家、记者、律师和维权人士,也不同程 度受到了骚扰、监控、欺辱和迫害。这一切令人艰于呼吸和视听,也必让中国古代的冤狱 制造者们望尘莫及。

  当这些不愿屈服于黑恶势力的人们身陷囹圄,或承受着别样形式人为的人生灾难时,他们同时也被迫把自己站立成了一个个用血泪凝成的标本,昭示和印证的,是这个言行高度脱节的时代正以惊人的速度倒退。一系列残酷迫害事件的背后,不仅书写着人类文明的耻辱史,也以自打耳光的形式,泼洒着”和谐盛世”的一抹浓黑。当国家权力被不断滥用,动辄大兴文字狱,给人们扣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屎盆子时,既是对法治精神莫大的侮辱,也是对国家权力不折不扣的一种颠覆和践踏!

  即便是黄口小儿,也不难得出这样一个判断:抵制黑恶势力、为百姓争取基本权利,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间,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罪名,对维权人士、良知未泯人士施以迫害,实则玩弄的是偷换概念的伎俩,是假法律的名义,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勾当!假使抵制黑恶势力,便等于”颠覆国家政权”,那么这无疑颠覆的是国人固有的观念,中国人往后均需重新审视:黑恶势力是否就等于国家政权?

  从诸多饱遭迫害者的言行中,我们不但能够看到他们心忧天下、正直、善良等诸多优秀品质,也不难感觉到他们澎湃的爱国情怀。真正爱国的人士,反而被自己的国家罗织了某种罪名,打入了牢笼,或经受着某种非人的苦难,这难道不是对国人爱国情怀潜在的一种蹂躏?不是对国家权力的一种滥用?不是对国家权力的颠覆和践踏?当一个国家的监狱之内不但囚禁着社会渣滓,也囚禁着大批良心人士时,不但说明这个国家的司法架构出了大问题,是在与良知作对,与人心作对,与民众权益作对,也成了政拙、政乱、政病的一大凸显!

  世人永远无法把那些失去了自由或曾经失去过自由的良心人士,与真正的罪犯联 想在一起。他们在现有的法制框架内,与黑恶势力不屈不挠所进行的斗争,和”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非但划不上等号,反而是在努力促进这个国家的纯净、稳定和有序。他们或许 有过一些激烈的言论,但终归也还是属于清谈的范畴,为宪法所许可。清谈并不足以误国 ,这是舆论界、思想界早已形成的一种共识。不论当事者怎样评价当局,也不过是古之常见的”砭切政病”。世上从来就没有过完美无瑕的政体,一个政体倘使讳疾忌医,动辄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类的罪名堵塞言路,那么无异于狂躁的病人恩将仇报,对医生非但 没有感激之心,反而拳脚相加!

  一个向往”伟大、光荣和正确”的政党,应该虚怀若谷、休休有容,哪怕一些”异议人士”对执政党有所不满和指摘,也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乐意倾听不同的声音,而不能虚弱得默许和纵容黑恶势力偷换概念,对论者施以莫须有的迫害。斯大林曾经说过:”党是政权的核心,但它和国家政权不是而且不能是一个东西。”依此理论,我们便不难看出,对时下的一些直言论世者强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玩的就是偷换概念,干的就是司法迫害!

  国家政权泛指的是国家权力,具有强制性,由各种行政机构以及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一系列强而有力的架构组成,不是谁能轻易”煽动颠覆”得了的,更不是文人墨客或是律师、维权者写几篇文字,或呐喊几声,就能推得倒国家政权这样一座大厦的。某些黑恶势力恃强凌弱惯了,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样的大帽子甩得满天飞,既属于小题大做,也是疯狂践踏人权和司法的一大表征,其所作所为,只怕连其老婆孩子也要感到不耻于人类!

  汉文帝当年尚且能毅然废除株连、肉刑、”诽谤妖言之罪”等一系列恶法,信息时代的社会管理者们,怎能做得连古代的君王也不如?言者无罪,而今却是有形和无形的文字狱泛滥,这不是蠹政病民,又是什么?昔时赢政试图用焚书的手段来愚化民众,岂料权力根基反而被自我毁坏,并落得千古骂名。对言者如临大敌,何其荒唐可笑!看看当年焚书坑儒的结果——”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元来不读书”。覆灭强秦的项羽、刘邦等人,并不属于”讥议朝政、蛊惑民心”的读书人之列啊!

  在”和谐”的口号喊得震天响的年月,以莫须有的罪名迫害一批爱说话的人,何苦 ?列宁说:”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人民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 得胜利并保持政权。”老舍的《四世同堂》说:”以特务支持政权,等于把房子建筑在沙滩上。”这类警句,俯拾即是,举不胜举,值得执政当局反躬自省。倘使”和谐盛世”最后变得言者人人自危,若龚自珍诗中所云,”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那么这样的 “和谐盛世”,和一潭腐臭了的湖水,在本质上又能有多少的区别呢?

  鉴于国情如此,中国的司法公正常常无法得到保障,公权力和某些语焉不详的司法条文,被不断滥用,黑恶势力也日趋猖獗,为社会和谐计,为依法治国计,为保障人权计,笔者建议从中国的法律条文中,坚决剔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一恶法,省得一再成为黑恶势力迫害良善的一大利器。假使这一恶法继续像眼前这样被滥用,而那些抵制黑恶势力的人,也继续受此祸害,不被释放,那么至少笔者将如是认为:原来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黑恶势力=国家政权!

        2007-12-3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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