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防外劳逃跑 劳委会研订新措施

【大纪元5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陈诗婷/台北报导〕我国截至去年底,行踪不明的外劳人数超过2万人。为了改善此一问题,劳委会研订“改善行踪不明外劳及中介剥削”方案,除祭出提高检举奖励金从每案5000元调升至最高10万元、明订外劳来台工作相关收费标准,也订定查察中介公司计划,未来将依中介公司评鉴等级订定查察密度等措施。

此外,连续2年经劳委会职训局评鉴成绩属C级(最末级 )的外劳中介机构,将不予换证。

至于外籍劳工遣送旅费及收容期间所需费用,过去全都由雇主负担,未来费用负担顺序依次为非法留用、聘雇、媒介外劳工作者、可归责的雇主、被遣送的外国人。“追溯条款”也明定,若外劳在该法修正生效前逃跑,雇主有依规定通知警察机关,就可准用新法,申请递补聘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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