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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证人笔录争议 合议庭判决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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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三日电)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勘验证人吴丽洳接受检方讯问录音带。虽检、辩对录音带的内容并无争议,但双方各自引述法条,律师要求以今天勘验笔录取代检方笔录,检方则认为没有必要。合议庭最后裁示吴丽洳证述笔录是否有证据能力、证明力,会在判决书交代。

台北地院下午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在讯问完北市主计处处长石素梅、主计处科长谢鎙环两位辩方证人后,自晚间六时多进行勘验吴丽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接受检方讯问录音带,庭讯一直到晚间八时多结束。 今天在法庭内勘验,由于检、辩在听完录音带后,除了对吴丽洳作证提及“嗯”、“对”等几个语末字,检、辩有不同意见,整体对于录音带内容并无太大争执,认为并无显不可信或不实情形,加以法庭内播放系统频频出状况,因此双方最后都同意可以不用进一步勘验吴丽洳作证讯问录影带。

但双方各自引述法条,律师宋耀明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之一第二项,要求以今天法庭上勘验笔录取代检方笔录;公诉主任检察官黄敏惠则是以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认为没有必要。审判长蔡守训最后裁示吴丽洳证述笔录是否有证据能力、证明力,会在判决书交代。至于明天上午庭期,将进行提示相关卷证。

马英九在离去地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笔录是否有出入,有媒体在法庭内自可判断,另外合议庭也裁示证人证述笔录是否有证据能力、证明力,会在判决书交代,他是当事人不便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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