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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章程通过 8月前完成签署

【大纪元8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一日电)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今天正式成立,马绍尔共和国代表莱恩‧莫里斯(RienMorris)在成立大会致词说,成立南岛民族论坛是筹备委员国家一致的共识,因此,昨天七国筹备委员会议顺利通过章程草案,八月三十一日前,各国若未表示异议,即视同认同章程草案内容并完成签署。

同时是马绍尔(The Republic of MarshallIslands)内政部长莫里斯表示,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章程草案,昨天经各筹备委员国家代表逐条讨论,顺利取得共识,将由各国代表携回国家,与各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商讨论,并于八月三十一日前,依程序签署,递交筹备处,完成生效。

各筹备委员国家代表昨天也获得共识,为使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工作完善,确定今天在台湾台北宾馆盛大举办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成立大会,因此,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今天下午顺利成立。

依照昨天通过的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章程,定义南岛民族论坛是太平洋地区原住民族,共同分享南岛民族的文化遗产,认同民主是促进和平与繁荣的主要原则,将共同努力落实去年九月帛琉宣言有关南岛民族共同努力,促进民主、善治、人权、永续发展的目标。

章程明定,南岛民族论坛将为太平洋地区南岛社区带来更紧密的团结,透过举办学术会议、深化学术团体交流合作、教育与人力资源的发展训练、南岛社区交流合作、促进南岛国家的社会与文化及经济关系、加强南岛民族论坛成员参与亚太与国际组织,以达成南岛民族论坛成员国家的民主、善治、人权、永续发展。

章程规定,南岛民族论坛的永久总部设在南岛国家之一的帛琉,各成员国家应在一年内设立各国分支机构,常设秘书处设在台湾的台北。

南岛民族论坛筹备处组织设有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相关组织法令由执委会制定,大会是论坛的最高组织,由所有会员国及观察成员组成,大会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执委会至少每年须开会一次。

南岛民族论坛执委会则是论坛最高决策组织,由七到十一个会员国代表组成,可代表论坛及执行一般运作;第一届执委会委员将由吉里巴斯共和国、马绍尔群岛共和国、诺鲁共和国、帛琉共和国、索罗门群岛、吐瓦鲁、菲律宾共和国、台湾等筹备委员国家派代表组成,除了台湾派代表三名,其他各国派代表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