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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会告渎职 高公局长:真心为用路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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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八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不满高速公路电子收费 (ETC)案议约结果,今天控告交通部长蔡堆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长李泰明渎职。李泰明表示,高公局“真心为用路人考虑”,因为ETC在尖峰时段确实达到分散车流效果,延续ETC对电子收费和人工收费的使用者都有好处。

李泰明表示,人工收费在尖峰时段每小时最多只能处理九百辆次,电子收费则可达一千六百辆次,可减少车辆停等时间,ETC延续、车上机 (OBU)数量冲高,对电子收费和人工收费的使用者都有好处。更何况国道一号 (中山高速公路)不可能再拓宽,要缩短停等时间,ETC有较高效益。

李泰明表示,全台六百多万车辆中,大约一百万辆较常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有使用电子收费的需要,车上机优惠方案延长至明年二月底,估计至少有五十万辆车安装。

远通电子收费公司发言人郎亚玲呼吁消基会正视ETC是BOT案,BOT案要创造政府、厂商和民众三赢,必须使用者付费。

郎亚玲指出,远通公司延长车上机“六百八十元满百送”优惠方案七个月,估计要增加支出新台币一亿余元,若要求厂商无限期提供现行优惠方案,违反BOT精神,造成厂商严重亏损,结果是全民皆输。

对于消基会指车上机取得方案未顾及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要求的公益原则,郎亚玲表示,车上机租赁方案月租金二十元,已是很低的门槛。更何况许多车辆几乎不行驶高速公路收费站,如果要求全面补贴,并不公平。

高公局昨天与远通公司完成议约,关键性争议车上机优惠方案,议约共识为延长至明年二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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