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跨国婚姻团体促废财力证明规定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8月8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杨明2007年8月8日台北报导)台湾一些维护跨国婚姻权益的团体呼吁,政府应废除移民法规中“具有阶级歧视的财力证明规定”,让台湾的外籍配偶早日成为真正的“新台湾之子”。

*外籍妻子无法获得身份证*

8月8号这天在台湾是父亲节。在这个本应该高兴的日子,一些娶了外籍新娘、已经作了父亲的人却快乐不起来。这些经济条件并不充裕的男子因为没有政府规定的500万新台币的不动产或者超过41万元台币的财产证明,他们的配偶在多年等待后仍无法拿到入籍的身份证。

台湾一些维护跨国婚姻权益的人权团体星期三在立法院举行“88父亲节、借我爸爸钱”记者会,呼吁政府倾听台湾跨国婚姻家庭的苦衷和困难,让符合移民条件的台湾配偶早日拿到身份证。

*父亲节做父亲的爽不起来*

台湾劳动人权协会执行长王娟萍说:“今天是父亲节,可是今天在场做爸爸的并不快乐。因为他们的太太,尤其是大陆配偶,她们在台湾已经生活了8到10年后,政府说,要拿身份证还必须有财力证明。所以说,有人数超过35万的爸爸,非常不快乐,每年父亲节他们都觉得非常惭愧,因为他们没有钱替自己的太太办一张身份证。”

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理事长钟锦明10年前娶了大陆新娘,现在已经是一位两个孩子的父亲。他说,很多娶了外籍太太、已经作了父亲的人在扪心自问,是他们自己无能,还是政府的政策有问题。

*政府政策被批具有歧视性*

他说:“我们今天作父亲的完全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的快乐,尤其是政府制定了一个财力证明的政策,这个政策让我们外籍配偶和大陆配偶已经掉入无底的深渊。今天台湾一个小康家庭、双亲家庭,已经没有办法养活这个家庭,还必须向政府提供41万的存款证明,作为拿到身份证的依据。就是因为这让我们今天的生活负担很大。”

他要求政府废除“移民法及国籍法中具阶级歧视的财力证明”的规定,保障新移民身为公民的基本人权。

彭建静来自中国广西梧州,2004年在中国与到那里工作的台湾丈夫结婚,2005年“依亲”来到台湾,现在已经有两个小孩。她说,从结婚那一天起,就一直处在等待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身份证。

*要等30年才能拿到身份证*

她说:“我也不清楚到底哪一天我才能申请身份证。要申请身份证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是否有那笔钱,我觉得我肯定存不到那笔钱,来拿到台湾的身份证。”

彭建静说,根据台湾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有关规定,大陆配偶与台湾居民结婚2年后可以取得“依亲”居留,并在今后4年每年至少在台湾居住183天才能拿到长期居留。在长期居留2年后才能申请具有台湾公民身份的“身份证”。

由于近年来嫁入台湾的外籍新娘越来越多,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国大陆,台湾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每年定居台湾的大陆新娘做了上限规定。

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理事长钟锦明说,目前跨国婚姻在“团聚”阶段有11万多人,“依亲”居留人数超过5万,长期居留至少3万人,总计大约20万。他说,根据政府每年限定的5300个居留名额,现在结婚的大陆新娘要等候多达32年,才能拿到台湾的身份证。

大陆新娘彭建静说,嫁到台湾的大陆新娘如果没有身份证,在求职就业方面多有不便,但能够享受政府提供的健康保险。这在物价不断上涨的今天,至少是一点安慰。(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