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评论

Gil Guillory :“市场失灵”是个啥东东啊?

【大纪元1月10日讯】通常人们谈到自由市场的时候都会人云亦云地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什么什么的。可是市场失灵是什么?它怎么定义,怎么才算失灵呢?

一个最为大家接受的定义是:按照某些理想的标准例如完美的竞争模型,“当市场不能有效的提供或配置商品和服务的时候我们就称之为市场失灵”。这个定义被经济学家们广泛用于解释诸如经济的外部性、网络经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代理人关系等等问题。可惜的是,他们并没说明自由市场有什么缺陷,而是“市场失灵”的流行定义本身就是似是而非的(请看俺的大作《如何直截了当的思考》第5.47章),他们用“失灵”这种感性的词,就跟“失灵”是真的似的。

N多的低手错误地认为如果证明有市场失灵(如以上定义)的情形,那么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引入政府干预了。然而他们没有把问题建立在对这个不完美世界的正确描述之上,而是建立在似是而非的“市场失灵”的定义之上。好吧,就让我们对市场失灵这个词的通行定义进行一下严格的追问,让我们看看真正的市场失灵应该是什么样的情形吧。

失灵(失败),总的来说,意思是行动不能达到预期结果。例如撑杆跳运动员没有跃过横竿是失败(失灵)。一个工程师的设计没有奏效就是失败(失灵)。但是,一个组织的失灵是什么?政府失灵、商业失败或者市场的失灵是什么意思呢?

政府是有着固有目标的组织,例如建立社会公正和维护国内稳定。不管政府做了什么,只要没有建立社会公正或者维护国内稳定,就是政府失败(失灵)。正如我们可以对其他那些由人组成的机构所期待的那样,政府机构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控制成功或失败(失灵)的结果。公司可以被看成一个经济机构,是一个以盈利为基本目标的机构。无论其努力与否,如果它没有盈利,就是失败(失灵)。

一个机构的失灵(失败)可以是短期性的也可以是长期性的。当一个公司长期失败时,它的所有者通常会解散它或者让它破产,公司的解散可以被称作“商业失败(失灵)”尽管它意味着一系列失败的总和。当政府长期不能达到其固有的目标时,就被称作“政府失灵(失败)”。

而市场,尽管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但不是一种统一的稳固的组织。市场没有国家宪法、公司规章之类的成文规章,没有固定的组织成员。正如伟大的亚当.斯密同志的著述中所描述的,市场是自由演进形成的简捷有效的系统。市场的参与者们在市场中寻求的目标各不相同。一件商品的价格对于买家来说可能觉得太高,而对于卖家来说又可能觉得太低,这全凭人们的主观感受和偏好。市场并不是一个铁板一块的组织机构,没有一个单一的目标,因此我们也就无法衡量其运作的结果。不过知道这一点我们还不够,我们可以从这里更深地挖掘下去。

最能搅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的是有的同志用似是而非的“市场失灵”概念来建立一个不存在的理论世界,并用它来解释真实的世界。比如说,用“市场失灵”来解释信息传递费用过高和不准确(即交易费用)所造成的结果;解释消费者并不总是清楚一件商品和服务是否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的现象(即信息不准确或者信息不对称);解释当前决策影响未来决策的问题(即路径依赖);解释经济行为的外部影响问题(即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理论);解释存在欺诈、违约、在买家和卖家之间存在的违反规则的现象(也属于信息不准确和信息不对称),以及其他各种现象。

对商品的属性和人类行为的商业本能的了解能够让我们更好的理解什么叫“市场失灵”。汽车不够安全、或者电价过高、或者是流感疫苗储存量过低这些现象不是市场失灵。汽车应处于什么样合适的安全水平、电的合适的价格是多少、疫苗的合适存量应该是多少,只不过是一个主观的判断。 即便我们大家都同意疫苗存量过低的事实,问题也有短期和长期之分,而后者是经济分析最重要的对象之一。

市场失灵这个概念如果有用的话,应该指的是由于人类能力倾向的基本缺陷而导致通过自发组织(相对于强制组织而言)而不能达到的某些善的目标。这个定义实际上是说市场的缺陷实际上就是人的缺陷,同样由人组成的政府的干预也存在同样的缺陷。简而言之:市场不能,政府同样不能。这个定义让我们将关注的焦点放在:组织分析。

当然,如果相对于某些标准而言自由市场存在缺陷,那么就存在通过政府干预进行改善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在面对市场不完善到市场失灵的转换的时候必须面对三个主要的困难。

障碍The Hurdles

首先,政府是垄断的,而市场不是。如果政府长期不能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或者达到其他的善的目标,这就可以被称作政府失灵(失败)。然而,如果某项商业生意失败,并不意味着市场的失灵。甚至一系列代表某种商业模式的公司或生意失败,也不意味着市场失灵。这种情况仅仅意味着某种商业模式的失败。因为某种商业模式不能通过提供某种商品而盈利,并不表示没有某种商业模式能通过提供这种商品而盈利。

如果某种商业模式还未在真实世界进行尝试,即便在论证过程中逻辑上是可行的,这种商业模式在实战推行过程中失败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总的来说,那些宣称市场失灵的人犯了两个逻辑错误。其一是轻率地假定所有成功的商业模式已经被尝试过或者即将被尝试。其二是假定政府过去的那些干预行为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这两个逻辑假设是相当荒唐的,因为它们把企业家假设为不犯错误的,这是对自由市场的误解。众所周知,对企业家来说,失败是家常便饭,企业家们是不断的尝试那些没有被尝试的商业模式,通过不断试错来尝试寻找成功的商业模式。

第二,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一系列主观的可欲价值需要遵循。没有一种办法能够同时照顾到所有的价值,我们不能以一种价值的名义而忽视其他的价值。为了流感疫苗存量的提高,我们可能不得不牺牲其他的善的价值。政府的每项计划都是让一部分人花钱而让另一部分人受益。由此,到最后问题就归结于我们就必须进行道德的辩论,证明政府抢劫一部分人的钱而让另一部分人受益的正当性。

只有极少的情形是让所有人受益的计划被证明只能通过政府的强制机构来实施,对此,我们不得不采用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态度,但对此我们必须谨慎对待,因为实践告诉我们很多可能付出的代价是我们想像不到的。

第三,我们必须审视真实的状况和干预的长期的后果。我们相当清楚,民间自发机构的内部组织机构相对于政府机构而言能够自我约束和不断改进,从而保持了对后者的优势。如果一旦政府强制力介入公共事务,将采取什么样的组织机构,它如何和典型的极权干预相区分?

这些政府强制机构是会倾向于维护公共利益,还是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从而遵循公共选择理论,还是倾向于维护组织利益,从而遵循掠夺理论?因某种公共利益目标而成立的政府机构时候会偏离其最初目标?事实证明,这样的机构总是会偏离其初衷。当干预的目标发生完全改变,或者不再那么迫在眉睫时,这个政府机构是通过改革适应新的变化,还是终结自己的存在,还是竭尽全力维护自己的地位和权力范围?我们在考虑引入政府干预的时候,就必须将这样的不适当的不公正的机构存在的制度成本计算在内。

总之,当有人讨论到市场失灵的时候,他必须说明一切可能的民间自发组织秩序在激励和约束条件的运行结果上比某种高度强制的机构要差。而且,他必须说明这种高度强制机构将由政府来实施,而这种政府机构的演进不会导致长期的“政府失灵”。

【Gil Guillory,美国得克萨斯州化学工程师。】

英文:What Are You Calling Failure?

By Gil Guillory

5/5/2005

http://dev.mises.org/story/1806

--原载:《铅笔经济研究社》,2008-01-04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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