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翟文增被侵权与伤害的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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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9日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生下来都会遇到困难的。遇到困难时都希望得到关怀和帮助,中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9条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一条规定:“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四条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一对老年盲人翟文增、王玉清夫妻家庭合法财产被侵占、人身安全受暴力侵害等。多年来,上访求助有关部门和领导数百次,可是最终没有得到救助和解决,原因何在?请从源头叙序。

翟文增之胞妹翟秀爱,现年49岁,因公致残,残疾证号为:豫濮(107042)号。1975年8月份翟秀爱在赵村大队副业组织上班时,因公受伤,伤势极为严重,身心难以承受。翟文增找大队干部数次,态度不但不同情反而非常消极。大队干部只想出200元钱了断此事,我家出现这样的悲剧,母亲因此事对大队干部的作法非常气愤,气恼身亡。自我妹妹因公受伤,导致我母亲气亡,大队干部无一人到我家过问安慰。

当时我家不堪局面的处境,触动周围邻居都悲伤落泪,并劝我节哀,抓紧医治伤情,化悲痛为力量。好心肠的邻居忠告,大队干部不管秀爱的伤势,你要千方百计防止恶化,造成终身残废。当时大队干部对我家持有的态度,再加上我妹妹伤势每日流血流脓。于是我抖起精神,筹备资金,先后到公社卫生院、县人民医院,由于耽误时间没有及时治疗,也只好去省人民医院治疗,在省人民医院三个多月伤口仍未愈合,后由省人民医院转至上海市专科医院。

经过专家大夫抢救治疗四个多月最后还是进行截肢手术出院。翟秀爱经历11个多月的病魔纠缠最后还是成为一名(不应该是残疾人)残疾人。我怀着悲痛与苦衷向大队干部再三要求支付我妹妹的医疗费用,不但没有得到医疗费用,反而得到了他们的训斥和歧视。我的三十多年的老上访户,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我的第一次求助上访的是公社派驻村干部赵云山,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又求助上访公社党委书记张同江,张书记写信让大队干部酌情处理。时隔几个月迟迟不给解决。我又求助上访濮阳县县长滑振民、县委书记翟太艮后,由古干城公社书记张同江坐阵指责赵村大队若不及时解决问题,要撤换村干部。在这种情况下,赵村大队干部才勉强支付了140元和500斤粮票。我就是从这以后事事、处处受到村干部的打击和报复。

翟秀爱因公致残后,关于她今后生计待遇如何待解决。村干部允许今后按照村干部待遇,每天10分工(因为大队干部每日工分是10分),时至1978年后农村逐步实行土地承包制,每日10分这个名词已经不存在啦。我又找到村干部,村干部假腥腥地说:“翟秀爱因公致残没有工分制,按大队干部待遇每天1.3元。”村干部这种做法完全是口是心非,他们村干部的待遇每天根本不是1.3元。于是我又开始上访公社、县、地区、省有关部门。由于,我上访理由充足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同情和支持,迫使大队党支部、管委会80年9月11日和我又共同签订了翟秀爱因残照顾协议。大队干部协议是签订啦,形式过场都走啦,可不按协议办,仍是每天付给翟秀爱的工资还是1.3元。大队干部说一套做一套,他们每月享受的待遇高翟秀爱好几倍,他们根本不顾老弱病残疾家庭困苦。

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又求助上访办事处(公社体制消除)市区政府、市政府、省妇联、残联、信访局、中央办公厅接待站、国务院办公厅接待站。后来我的材料转入农业部,农业部又转省信访局,省信访局转市信访局,市信访局转市区政府,市区政府指责赵村村委会(大队编制已更换)认真解决翟秀爱伤残后半生生计问题。赵村村委会以二级残废口头协议一次性付清7,000元(柒仟元)处理了。当时我们让村委出据文字处理意见。他们村委会拒不出文字书面意见结果,硬说国家有规定就应该这样办理。赵村村委会干部藐视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我们还要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求助上访,为翟秀爱的因公致伤以及后半生的生计问题讨回公道。

由于我妹妹的伤残问题,激怒了村干部,我便成了村干部的眼中钉、肉中刺,处处事事打击陷害报复于我。很明显的是:1986年1月21日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工艺研究所征用我村耕地196.796亩。其中有我和本村村民三十五户的耕地,后因新建马路停止修建而闲置起来。我们三十六户依照国家《土地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之规定,依法进行了复耕。从1986年的复耕至1995年10年中相安无事。1996年我所在的十五组组长张自善伙同联队会计张贵周仗势欺负我残疾人,霸占了我的3.5亩耕地和耕地上的一切财产。我同本村三十五户复耕地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与支持,我们这种作法合理合法,不容任何人、任何单位以权势和特权侵害的,但张自善、张贵周单单欺负我一家盲人,霸占我的复耕地是违法的。

道理很明显,三十六户复耕的耕地,除我之外,其余三十五户复耕的耕地从当初复耕至如今已经二十多年啦,怎么不把他们的收回集体所有呢?为何把我残疾人家庭的复耕地收回集体所有呢?更为严重的是张自善等人充其量是生产小组成员,根本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本无权力、无资格收回我依法复耕地及原耕地上的附着财产,更何况我们还是残疾人!他们不但侵犯了国家《土地法》同时又触犯了《残疾人保障法》“给予特别扶助”之规定。

我怀着这明显的冤情向市区人民法院递交多次诉讼状,都不予立案。我被轻蔑是老上访户,从我内心来讲,根本不想再上访,但是实在没有一点路子可走啦,又开始先后上访了办事处司法所长滑绍功、市区信访局吴主任、李主任、苏主任、市信访局胡科长、张主任、省信访局赵科长、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市区残联崔庆恩理事长、市残联郭理事长、毛部长、省残联李书记、王部长、赵主任、省人大信访办周主任、中国残疾信访接待站、邓朴方办公室、省政府孟主任、市区土地局王主任、市民政局孙玉祥局长、市土地局刘主任、省土地资源厅等等,有些部门我上访过数次,有的甚至数十次,原因是上级转往下级,转到最基层无济于事。然后我上访全国人大后勤处李玉山处长,他不但热情接待我,而且两次给时任濮阳市市长吴贵增通电话,但是也未有结果。

由于我坚持不懈的努力,后由孟主任代表省委、省政府指派省残疾赵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濮阳。由市信访局、民政局、市残联、市区政府韦富根区长,区残联崔庆恩理事长、办事处司法所长滑绍功、赵村民调主任张道京等人陪同共同协商调解,其最后结果是省转市、市转区、区转办事处,样子、样子地过场是走啦,问题、问题的一个没解决,敷衍搪塞了事,不了了之!几经周折、周折几经未见成效,我又四处筹备经费,背足干粮和咸菜直奔北京新华门,巧遇一个国家干部,他见到我持的材料指引我去北京幸福路最高院接待室,接待室王主任看到多年的冤情写信给时任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克信院长。后杨克信院长看到我的材料后亲笔批示给市区人民法院薛院长立案审理。

诉讼状递交市区人民法院后,我心中非常轻爽,今后用不着再走上访路了,依靠法律的尊严来维护我们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次开庭后,区院代理审判员程文军法官告诉我:老翟你这次胜诉是有把握啦,被告所提供的证据经过我们的查证有些是假的。有些证据根本没有。二次开庭后同是程文军法官说法却完全两样啦,他又告诉我:被告方有钱有势力活动了我们上级好几个干部你的官司胜败两可,因为案子不能正常审理。果真不假1999年元月30日,区院作出了濮区民初字(1998)第1030号唯心判决书。我拿着区院不正确的判决书和材料又找到中院院长杨克信,他看后又气又急随之亲笔批给时任主管的副院长吴毛旦接洽,在中院再诉。

被告听说我又告到中院后扬言:宁愿花100万元打官司当经费,也不能赔偿瞎子一分钱。由于被告钱势大,迫使中院判决我“这类问题不属于本案民事诉讼中应由人民法院审理解决的问题。”就在我的案子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被告明目张胆的在我的复耕耕地大建房屋,我前去阻止反被遭到毒打,只好向中级法院递交了保持我复耕耕地完整的请求保全书,请求保全书递交之后,是法律法官管不了被告啊,还是被告能管了法律法官。案件审理之中被告竟敢藐视法律与中级法院分庭抗理,这里面究竟说明了一个什么道理呢?是不是钱能大于法律、大于法官,到现在我都想不明白。

中级法院结案后,民庭黄杰副庭长告诉我,被告能胜诉是靠哪个(打点钱手势)这不能给你说清道明。民庭王明联庭长担任我的案子的审判长。事后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谈话好长时间大概意思是:老翟很明显真理在你的一面,怎么没有打赢,你考虑考虑是怎么回事。到现在我才悟出来这个道理,我是弱势,被告有钱有势可以大于法律,大于法官。

虽说我们这个残疾家庭是弱势群体,但是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总有说真理的一天,乌云总是遮不住太阳的。由于我的上访告状,时常受到村干部对我的谩骂和人身迫害。2001年2月23日下午,村霸张自善蓄意指使他的同胞哥张自任、张自军开着红色面包车窜到我家寻衅滋事。口吐狂言骂我再告他弟弟的状,非打死我这个瞎子不可。

当我的儿媳朱丽红把他们二人劝阻到我的过道内时,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教师兼校长,像野兽般样,面对我儿媳朱丽红脱去裤子撒尿污辱。他们这种村霸低级下流作风遭到许多围观村民的指责,尤其是我村老干部,中共党员刘世卿当面指责他们停止不要脸的行为。他们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更加疯狂。因我身体有病由我远门的孙子翟志勇护理我刚走到我的过道内,便遭到他们两位野兽的拳打脚踢,直至不省人事。后被家人和邻居叫来救护车送往濮阳市人民医院急救室抢救才幸免于难。我的伤情由中级人民法院签定为轻微伤(濮中法2001签字第173号法医鉴定书)。

经市人民医院医治的伤情好转后,我去市区公安分局大庆路派出所讨回公道,却遭到副所长张英杰的劝告:“翟文增你冤就认了吧,你是轻微伤,对方是轻伤,你要想讨回公道,将来你更冤。”当时我就告诉张英杰副所长、张自任、张自军两人蓄意窜到我家耍流氓,侵害我们残疾人和妇女的权益。我们劝阻他们非法行为实属正当防卫。况且张自任前几年办过越轨行为,得到应有的腿伤。经濮阳县东关医院治疗留下来的陈旧腿伤。儿子翟红岗当时不在家,我是盲人,我孙子翟志勇个矮力弱,怎能打过张自仁、张自军,两个高大力强的人呢?……。张英杰副所长听到的陈述张口结舌后说:“你要不听我的,明天我就逮捕翟志勇判刑。”果真不假,第二天翟志勇被捕,张英杰副所长伙同市区检察院刘冰检察官诱逼翟志勇跺过张自仁的腿部,只要承认跺过张自仁的腿部,按无罪释放。

按翟志勇实际情况根本没有达到检察官的诱供目的。然后他们又找了张红义证明亲眼看到翟志勇跺过张自仁的腿部。刑满释放犯张红义根本不在案发现场。经过张英杰副所长和刘冰检察官精心安排,身为知法执法的副所长、检察官不顾法律的尊严,泡制了一个合理护理残疾人的翟志勇正当防卫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00二年五月十九日(助残日)河南电视台记者李昆阳以及随行律师采访我这个残疾人并看了法院的判决书。由于我是盲人看不到他们的表情,听到记者和律师交换意见时非常气愤地说:“濮阳是天高皇帝远,独立王国,濮阳的法院真胡闹,国家的法律对于濮阳法院不适应。”可能河南电视台记者和随行律师拿着我的材料采访了有关部门。时隔没有几天,主管我案件的审判长李志捷托人求情并到我家直讲好话,赖话不提,满口答应把判决书偷着给我改一下。如果我再折腾李志捷自己说我丢了工作不要紧,后辈也抬不起头。

河南电视台记者和随行律师没有采访我以前,李志捷是另一副脸:我向李志捷提到法庭运用法律不当,颠倒是非,张自军是中共党员,人民教师兼校长等等。李志捷审判长硬不承认和硬不采纳,李志捷审判长反而训斥我瞎子无理取闹,李只顾收礼,不顾法律的尊严,竟敢以自己的意志枉法裁判,一个判决两种判决文书,这就是濮阳市人民法院队伍里一个审判长的行为。后来我去河南电视台多次,再让河南电视台法制时报曝光揭露村干部侵害残疾人内幕猫腻,因阻力大未成功。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在省城巧遇一位濮阳籍的军队将军,宋金时少将,在职时任总政部军事法庭政委,现已退居徐州工程兵学院高干家属院。我和他素不相识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他听我讲述了近三十年所发生的曲曲折折的事情。他简直不相信,让我领他驱车直奔濮阳现场观察,宋将军到我们赵村观察了现场,又查阅我近三十年来的所有材料。

唉声叹气说共产党领导下的地方政府,某些官员做事太荒唐。然后对我说:老翟你在家耐心等待,我去省委、省政府如实反映你的情况,会给您们残疾人家庭合理解决的,静候佳音。有了宋将军的热情帮助,顿时感觉到我一个残疾人马上要和我村村民同样情况的三十五户享受同等权力。我在家静候佳音,等来等去什么音都没有。于是去徐州寻找宋将军,他告诉我,村干部活动特别厉害,加上现在政府有些工作人员有着不作为行为,省里派去濮阳的调查组是以你是老上访户搁浅啦。他还让我继续找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事实总归是事实,你会得到公道的。党和政府是会保护你们残疾人的权益的。

三十多年来,“老上访”的帽子压得我抬不起头,我妹妹因公致残,村干部不给及时治疗,不给合理的待遇。我母亲因此事气恼身亡,到现在我妹妹后半生难以生计等问题,我能不上访吗?村干部授意张自任和中共党员、人民教师兼校长窜到我家,面对我儿媳根本不像共产党员,像野兽般耍流氓,殴打我成轻微伤,我能不上访吗?我因生病在我家护理我的翟志勇,根本没有跺张自仁腿部,张自仁本来是陈旧腿伤,反而找了没有在场的刑满释放犯张红义作伪证,把一个无辜的公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就这样的冤假错案我能不上访吗?河南电视台记者李昆阳采访我时,指明法院判决书是错误的,我能不上访吗?离休的宋将军顶着炎热的太阳,观察我被侵权的现场和详细查阅我的上访材料,指引我上访,我能不访吗?

一审运用法律不当,二审把我“这类问题不属于本案民事诉讼中应有人民法院审理解决的问题”。我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为了讨回公道,为了得到残疾人的权益,为了和我村同样情况的公民享受同等权力,我还要继续上访。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赵村村民

翟 文 增
             
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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