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盛行“处长贪腐” 四年逾万人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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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一日电)近年来,中国处级以上官员贪污犯罪情况日益严重,民间戏称为“处长贪腐现象”。权威机构统计显示,二○○三年到二○○六年这四年内,中国一共查办县处级职务犯罪一万零四百三十一人,地厅级七百六十三人,省部级二十九人。

北京“法制日报”报导,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李春雷指着一张统计分析表对记者说,“近年来,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有愈演愈烈之势。你看,有的年份,增长曲线甚至变成直线。”

他表示,“处长官儿不大,腐败案值可不小。”这些在行政排序中位阶较低的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力却不容小觑,尤其是建筑、税务、土地、电信等部门官员,一旦贪腐弊案爆发,涉及金额动辄超过人民币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

李春雷说,交通、财政、规划等部门的权力也很大,实权却分散在几个关键的处、室领导干部手中,某位处长的一句话就可能涉及成千上万的资金和项目。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太大问题,他们的意见都会被上级采纳,权力也就名正言顺地“搭上利益的快车”。

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倪集华认为,处级官员长期待在一个部门或一个领域工作,不像高官调动频繁,久而久之就难免搞集体贪腐。

他指出,“比如财务部门的处长,工作性质十分专业,一般人看不出门道,处长职务又长期不调动,门道日精,一旦贪腐,就更难发现。”

李春雷说,“权力监督力量不足是‘处长贪腐现象’存在、乃至扩大的重要原因。”中国早在一九九五年开始实行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强制申报收入的制度,但因为申报内容完全不公开而收效甚微。

他指出,“当前,我们有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也有检察机关的监督。”但要根治“处长贪腐现象”,当务之急还是要将部门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在一起,用群众“雪亮的眼睛”去发现贪腐者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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