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12日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与社民连成员陶君行,去年12月在礼宾府外示威时同警员推撞,两人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判刑。两人可保释外出,都表示会上诉。
去年12月底中共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访港,在礼宾府演讲时,梁国雄及陶君行在门外烧车胎抗议,警员用灭火筒扑灭火警时,与两人推撞。
裁判官说,无论两名被告目的如何,都不应该与警员发生肢体碰撞,认为他们使用不当武力,因此判他们罪名成立。
根据基本法第79条,立法会议员一旦犯刑事罪行,被判入狱一个月以上,并获立法会出席会议的2/3议员同意,会被解除议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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