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文化

唐代茶政茶俗的形成和发展(下)

当时茶叶贸易由于中央榨取,地方搜括,结果,只会使“私贩益起”。大中初年,裴休任盐铁使,针对当时茶税混乱的情况,立茶法十二条,严禁私自贩运和销售茶叶。如规定“私鬻三犯皆三百斤乃论死;长引群旅茶虽少,皆死;雇载三犯至五百斤,居舍僧保四犯至千斤者皆死。园户私鬻百斤以上杖脊,三犯加重徭;伐园失业者,刺史县令以纵私盐论。”对于这样一个苛法,颁行后减少了私茶,官府增加了税收,百姓也“人以为便”;所以,至此唐代茶叶的税法,才相对稳定一些。 茶叶从不税到税,除反映其时茶叶生产、贸易的发展以外,它虽然是强加于园户、茶商和广大消费者的一种沉重负担,但另一方面,同时也说明这时的茶业,也已成为国家赋税所依的一种重要的杜会生产事业了。

由于唐代广征各地名茶,贡焙的贡额也不断增多,宫廷中茶货积存也多,于是茶在朝中如︽苕溪渔隐丛话︾所载,顾渚紫笋“每岁以清明日贡到,先荐宗庙,然后分赐近臣”;开始又出现了皇帝以茶赐勋戚重臣,以示恩信的一种习惯和制度。



清代 宜兴茶壶

如“咸通九年(八六八年),同昌公主出降,宅于广化里,上每赐御馔汤物。‥‥其茶则绿华紫英之号。”分赐臣僚的例子很多,这里可以刘禹锡二张代写的谢赐茶表为例。其一是代武中丞所书:“中使窦国宴奉宣圣旨,赐臣新茶一斤。‥‥恭承庆赐,跪启缄封。伏以方隅入贡,采撷至珍,自远贡来,以新为贵;…既茶凡口,倍切丹心,无任。”另一份写说:“中使某乙至,奉宣圣旨,赐臣新茶一斤,猥沐深恩。‥‥伏以贡自外方,珍珠众品;‥‥实惭于虚受,无任。”这种由皇帝遣官宦专赐,臣下得茶后上表申谢的颁赐茶叶之风,在唐代后期至宋代的一个很长时期里,几乎流为上层杜会的一种隆重礼遇。十分明显,一日茶叶成为杜会的一种重要文化,帝王将相自然也就会用之作为维护和巩固其统治的一策了。唐代颁赐茶叶的主要对象是近臣,但高僧名儒,戍边将士和其他各色人等,也都可因各种原因而获得颁赐。如韩翃为《田神玉谢茶表》载:“臣某言,中使至,伏奉手诏,兼赐臣一千五百串,令臣分给将士以下。圣慈曲被,戴荷无阶。”等等。



“文姬归汉”图中的宴饮情形

王室对臣下,表现为赐茶,反映在杜会一般民众之中,则为相互馈赠;两者比较而言,民间相互馈赠茶叶的风气,比赐茶出现的时间更早。如大诗人李白,就留有一首《答族侄僧中孚赠玉泉仙人掌茶诗》,表明社会上在李白之前,特别在士人中间,赠茶酬诗和以诗谢寄的风气,就相当普遍了。及至唐代中期和后期,如白居易《萧员外寄新蜀茶》、《谢李六郎寄新蜀茶》,柳宗元《巽上人以竹间自采新茶见赠》等寄答茶叶的诗作,在《全唐诗》中,就随处可见,更是举不胜举了。(完)

本文取得授权于 文津出版社《中国茶酒文化史》(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