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拐41婴案主犯刑死缓

标签:

【大纪元8月1日讯】(明报新闻网2008年8月1日报导)23名被告拐卖41名婴儿的案件在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主犯被判死缓,其余从犯判监两年至无期徒刑。

此案主犯郎春燕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沈玉州无期徒刑,刀秀芬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不等。

2007年5月,郎春燕姐妹3人携带从云南购买的3名婴儿,在昆明火车站乘上火车欲前往南京,因形迹可疑被乘警当场查获。经公安机关专案侦查,刀秀芬等20名案犯先后被抓获,解救婴儿27名,全部送往南京儿童福利院,其余14名婴儿中有8名婴儿因病死亡或被丢弃或收买人携婴在逃,另6名婴儿无法查找。

23名人贩子被捕前分别是山东、云南、贵州籍农民或无业者,15人为女性,平均年龄44岁。在2004年至2007年期间,刀秀芬等十人单独或交叉结伙,在云南红河州元阳县等地收买婴儿后,贩卖给山东的郎春燕等人,然后由郎春燕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铁路将婴儿运送至山东郯城县、金乡县等地,将婴儿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法院认为,郎春燕等23名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婴儿,严重危害儿童的人身安全、摧残儿童身心健康,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郎春燕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处缓刑。

相关新闻
大陆就业难 逾千万人做主播 98%恐难温饱
儿童失踪日 寻亲家长山东举办集会遭阻挠
疫情爆发以来 中南大至少81官员教授病亡
习问中国独角兽企业锐减原因 网民讽:就是你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