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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海外市场 应具国际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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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驻欧洲特派自由时报记者胡蕙宁/30日伦敦—柏林特稿〕根据记者本身在德国留学时期,曾有二十多场协助台湾厂商在博览会参展的现场翻译经验,当时台商屡有被扣押仿冒品的事件发生,某些状况确实是值得台湾民众警惕,尤其对想要拓展海外市场的厂商,进入欧洲国家更应该具备一些国际该有的法律常识。

一位德国厂商曾经对记者说,东方有些人对智慧财产的“伦理思维”实在太落后,他们窃取欧洲发包给他们代工的设计图后,并没有作太大的改变就自己另组公司出货;出货也就算了,居然还跑到地主国参展,一边参展一边还解释给客人听,说这是代工出货之后的“后续产品”,功能相同、材质简单、总价更便宜,以此来招揽顾客。试问这叫德国原厂怎能不采取动作?查扣找律师打官司都是要钱的,如果不是有把握有证据,谁愿意去蹚这种浑水?

其中最令人惊讶的是中国人,他们窃取原厂的设计资料,竟然就在博览会出示原厂设计图来取得顾客信任,以争取订单;孰不知一些前来探问的所谓“顾客”,正是原厂派出来打探的前哨兵,马上就人赃俱获立即报案作查扣处理。

几年前也曾经出现一、两位台商被现场查扣的事件,有一位在面对警察时自知理亏,要求翻译人员对警方表示,她只是一位来自东方的弱女子,不懂德国法规,请不要对她下手太重;经德国留学的翻译人员事后表示很难处理这种案子,因为德国人“说法就是法”,不会管你是弱女子或强硬汉,更不管你来自东方或西方,一旦证据确凿,必定吃上官司。

德国是一个鼓励合法做生意及永续经营的国家,他们世代以自己的设计为荣,投下了大成本研发,就是打算可以赚好几代,在举国上下认为,仿冒品入侵严重到将损及个人饭碗、企业营收,甚至冲击总体经济时,他们必定认为打击仿冒品是理所当然。

问题在于,被检举的产品是不是真的是仿冒品?如果能有充分证据显示,这是德国对方厂商的错误,那么也千万“不要客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切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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