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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海外市場 應具國際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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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駐歐洲特派自由時報記者胡蕙寧/30日倫敦—柏林特稿〕根據記者本身在德國留學時期,曾有二十多場協助台灣廠商在博覽會參展的現場翻譯經驗,當時台商屢有被扣押仿冒品的事件發生,某些狀況確實是值得台灣民眾警惕,尤其對想要拓展海外市場的廠商,進入歐洲國家更應該具備一些國際該有的法律常識。

一位德國廠商曾經對記者說,東方有些人對智慧財產的「倫理思維」實在太落後,他們竊取歐洲發包給他們代工的設計圖後,並沒有作太大的改變就自己另組公司出貨;出貨也就算了,居然還跑到地主國參展,一邊參展一邊還解釋給客人聽,說這是代工出貨之後的「後續產品」,功能相同、材質簡單、總價更便宜,以此來招攬顧客。試問這叫德國原廠怎能不採取動作?查扣找律師打官司都是要錢的,如果不是有把握有證據,誰願意去蹚這種渾水?

其中最令人驚訝的是中國人,他們竊取原廠的設計資料,竟然就在博覽會出示原廠設計圖來取得顧客信任,以爭取訂單;孰不知一些前來探問的所謂「顧客」,正是原廠派出來打探的前哨兵,馬上就人贓俱獲立即報案作查扣處理。

幾年前也曾經出現一、兩位台商被現場查扣的事件,有一位在面對警察時自知理虧,要求翻譯人員對警方表示,她只是一位來自東方的弱女子,不懂德國法規,請不要對她下手太重;經德國留學的翻譯人員事後表示很難處理這種案子,因為德國人「說法就是法」,不會管你是弱女子或強硬漢,更不管你來自東方或西方,一旦證據確鑿,必定吃上官司。

德國是一個鼓勵合法做生意及永續經營的國家,他們世代以自己的設計為榮,投下了大成本研發,就是打算可以賺好幾代,在舉國上下認為,仿冒品入侵嚴重到將損及個人飯碗、企業營收,甚至衝擊總體經濟時,他們必定認為打擊仿冒品是理所當然。

問題在於,被檢舉的產品是不是真的是仿冒品?如果能有充分證據顯示,這是德國對方廠商的錯誤,那麼也千萬「不要客氣」,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一切依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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