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发表台湾自救宣言 三人同遭罗织入狱

【大纪元9月21日讯】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日,彭明敏和学生谢聪敏、魏廷朝共同提出“台湾自救宣言”,揭示一中一台、总统普选、政党政治、保障人权、健全文官、革除贪污、迁徙自由、废止特务、裁减军队等原则,呼吁团结台湾人民,不分省籍,竭诚合作,希望达成建立新国家、制定新宪法、加入联合国目标。

台湾自救宣言提出的原则和目标,挑战蒋介石独裁政治及反攻神话主张,随即招致牢狱迫害,国际社会出面关心此案。

彭明敏于一九六五年经军法判刑八年,同年特赦后软禁监控,一九七○年秘密逃亡至瑞典并获政治庇护。

谢聪敏一九六五年判刑十年,隔年减刑为五年;魏廷朝判刑八年,减刑为四年。谢、魏出狱后不久,一九七一年被以他案为由逮捕刑求罗织罪名二度入狱,隔年分别判刑十五年、十二年,一九七五年改判减刑为六年六个月、五年八个月。

(自由时报记者范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