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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员放高利贷判刑

【大纪元9月9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一名加入警队19年的警员,参与高利贷活动及处理非法收益,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1年,缓刑2年。

38岁被告陈伟荣,犯案时驻守西九总区,他承认两项协助及教唆他人以过高利率贷出款项,以及1项处理已知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名。

另一控以过高利率贷款罪名则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案情透露,被告在2005年9月借10万元给朋友,并声称该笔款项是从高利贷集团得来的。双方同意贷款月息15,000元,若延迟还款,每天罚款1,000元;借贷年息约481厘。当借贷人去年2月未能如期还款,被告再借10万元给她,年息570厘。

在2005年10月29日至去年5月8日期间,借贷人分65次存入共512,400元予被告的银行户口,以偿还两笔贷款。被告于去年6月21日接过借贷人10,000元有记号的款项后,被廉署人员拘捕。

法官考虑案件只涉及1人,贷款过程不涉及贪污和威吓,被告同时已丧失服务19年的长俸,于是轻判被告入狱1年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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