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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官员偷拍案 乡林经理起诉 追幕后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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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前台中市政府经发处处长黄晴晓遭偷拍案,台中地检署起诉国华征信社四名员工后,又起诉花钱雇人设局的乡林建设公司专案经理吴金达,检方怀疑还有共犯,另签他案继续侦办;检方认定吴因黄一再驳回会展中心案的申请事项,心生不满,雇请征信社偷拍及向媒体爆料,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并请从重量刑。

喧腾一时的台中市府官员至中国考察遭人设局偷拍不雅照片、影带案,检察官指出,很多人都不相信此案是吴金达一人花大钱去整官员,但证据显示到哪里,只能办到哪里,此案先行侦结起诉吴金达,至于幕后有无黑手,另签分他案继续侦办。

起诉书指出,吴金达是乡林建设公司台中市国际会展中心BOT案的专案经理,但该案进行中,多次向市府接洽的申请案,都遭经发处长黄晴晓驳回,因而怀恨在心。2008年4月间起多次找上国华征信社,愿意出资雇请征信社偷拍摄黄晴晓非公开之活动,企图以官员不雅之活动或照片,藉以向媒体爆料,达到修理黄某目的。

吴金达与国华征信社台中负责人陈原平达成共识,吴当场付出五十万元订金,如依约拍到精彩镜头,再给尾款八十万元。之后即由国华派出陈 卿、李曼诗、王成杰,尾随赴中参加会议的黄等伺机偷拍。

吴要求第一拍黄嫖妓、上酒家、与女陪侍唱歌之不雅画面;第二,如拍不到精彩画面,要安排中国女子(小雨 )主动搭讪、做出亲密动作,再予窃录;第三,当女子与黄发展至出现性行为时,要窃录性行为画面。

拍摄完成后,因吴金达不满意未有房间内性行为画面,尾款只给六十八万元,并将拍摄的光碟投递电视台爆料,达到修理官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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