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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必载带动文创产业 学者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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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必载频道专题之2(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14日电)取消有线电视系统必载无线台,是否能达到带动文化创意产业的目标?学者普遍抱持不乐观态度。学者认为,台湾电视产业问题不在公平竞争与否,而在节目品质,建议一动不如一静。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计划取消有线电视系统“必载”无线电视的规定,民众担心未来看不到无线台。NCC解释,取消必载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要回归商业机制,带动文创产业。

佛光大学传播系副教授蒋安国表示,台湾“必载”环境与国外不同,国外的必载频道多是公共电视,但台湾的必载频道却是商业台;而且,多年来观众早已养成固定的收视习惯,如今贸然取消有线电视必载无线电视,势必影响观众收视权益。

早年只有无线电视的年代,民众必须靠着天线收看台视、中视、华视,随着都市发展,高楼大厦林立遮蔽天线,许多民众因而收看不到无线电视。因此,民国80年代制订有线广播电视法时,在第37条明订,系统经营者应将无线电视电台列为基本频道,转播免付费用,不构成侵害著作权。这就是“必载”的缘由。

蒋安国分析,假设在电视发展初期,就建立各个平台立足点平等的地位,取消必载问题不大,但观众已有固定的收视习惯,突然系统台不再转播无线台节目,观众会有严重的失落感。

再从产业面来看,他认为,果真无线台向系统台支取播出授权费,系统台恐将费用转嫁在消费者的身上,增加观众负担。何况系统业者不见得真的就愿意再载送无线台,到时将是“三输”的局面,问题十分棘手。

此外,蒋安国表示,无线电视若是无法上架到有线系统,过去享有的无线电波优势也将受到影响,广告主可能因而抽回广告,无线电视台因有线电视发展以来广告大幅缩水的困境更加雪上加霜。也因此,期待无线台制作优质节目,就更不容易。

是否取消必载,蒋安国认为应再做周延考量,如果最后政策确定要取消,建议政府在审议系统业者收视费率时设立监督机制,如业者是否将收视户喜爱的频道列入收视范围,如此也可以制衡业者,保障收视户起码权益。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大众传播研究所教授胡幼伟则悲观表示,取消必载最后不会实现。

胡幼伟说,台湾有线电视普及率高达85%,许多民众都是透过有线电视收看无线电视,抽掉必载,观众如何自处?他举例说,民视节目在南部相当受欢迎,观众收视习惯早已定型,取消必载,这些观众权益何在?

他指出,虽然因应未来电视数位化发展,政府编列预算供民众购买机上盒,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众不见得就会领情安装;而且市场上,无线台、MOD、有线电视竞争,民众要多持一个摇控器,是否有意愿?观众可能嫌麻烦而干脆不收看无线电视了。

至于业者,胡幼伟说,无线台广告立刻受到影响,在收入锐减下,期待业者制作高品质节目根本是缘木求鱼。他认为前景不乐观。

政治大学新闻系教授冯建三说得更直接,他表示,既然是要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那就让MOD也必载无线电视节目。

冯建三说,台湾的电视问题不在于必载与否,而在于产品的品质都不尽理想;品质不理想的节目放在哪个平台播放都一样,都无法实质改善观众的收视权益。

冯建三认为,台湾电视的经营只有一个逻辑,且观点过于单调,观众的选择有限。但他也不否认,取消必载或许可以改善台湾电视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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