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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管理费3万7 千万房屋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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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77岁退休军官王碧侠因积欠社区3万多元管理费,竟使得价值千万元的房屋遭管委会声请查封拍卖获准,他若还是不缴,将面临卖(法拍 )房子缴管理费的下场;王某昨天说,这已违反“比例原则”,侵害人民财产权,是违宪行为,他不能接受。

管委会说,王碧侠曾于88年至91年欠费5万余元,经查封房屋后,王某已缴付,却又于95年10月至97年11月,共25个月未付管理费总计3万7500元,为维持社区正常运作,并确保全体住户权益,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及社区住户规约,再次采取法律行动。

王碧侠表示,52年就居住新店市“忠孝新城”,后来眷村改建成公寓式的“忠孝新城”,当时合法的管委会是“忠孝新城守望相助委员会”,自己也按时付管理费,后来新成立“忠孝新城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

*称不满管理费涨价*

王碧侠认为,新的管委会“执行名义”有问题,属不合法组织,且随意涨管理费,从原本一个月一千三百元涨到一千五百元,他认为,若付这笔钱,会付得不合法,希望在管委会法律资格争议解决后再付,并强调届时利息会一并给。

“忠孝新城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主张,管委会早期以“自治组织”方式存在,目前管委会于86年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向新店市公所登记成立,一切合法。

*简易庭认管委会合法*

新店简易庭审理认为,管委会属合法设立,王某欠费属实,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判王某败诉,应付3万7500元确定,管委会向法院声请拍卖王某房屋获准,法院已于日前贴上封条,王家为避免引人侧目,用门联盖在封条上。

王碧侠说,法院只为3万多元纠纷,就封他千万房屋,且债权人也不明,程序上有严重瑕疵,司法不能动不动就拍卖房子来逼他付钱;北院则回应,程序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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