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意外隔断与加亲戚的关系

结果不能再糟了。

有一位年轻的专业女士,就叫她露丝吧,因为她的护照上有一个五年的来访者签证,所以她定期来加拿大访问她的家庭。那时她决定争取留在加拿大长期与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呆在一起。她找了一位加拿大雇主,给她提供了一封信,向移民官员确认她己经在加拿大“安排就业”。她这封信得到了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s Canada)的核实并认可,这样,她获得了10 个点外加5 个“适应性”点,根据我们的联邦技术工人(Federal Skilled Worker)计划,为了有资格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她总共需要获得67 个点。

露丝得到了专业的帮助,使她可以在她的祖国向加拿大使馆正式提出永久居民的申请。她对申请获得批准很有信心,因为她看来是有资格的,而且她已经循规蹈矩的完成了所有的事情。她呈交了申请并耐心的等待着按常规完成所有各个步骤的处理。

后来她到签证办公室去面谈。官员告诉露丝,她的申请将被拒绝,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的点数不足。很快将会有信件详细阐明申请被拒绝的理由。

当她正在试图吸收这一突变的冲击时,该官员又给了她更坏的消息。他拿着她的护照告诉她,他要取消她的来访者签证,而她从来没有滥用、也没有违规过。据这位官员说,这或多或少是永久居民申请被拒绝后,随之而来的标准程序。她震惊了。

在露丝想好下一步她将做什么的同时,其他具有类似情况的申请人应当留意,这样的情况并非不常见。常常有一些可能的申请人问我,如果他们的申请被拒绝,那么他们会遭到加拿大签证办公室的“惩罚”吗。简单的回答是“不会”,除非发现这个人做出与该申请相关的错误描述,这将致使他们在收到拒绝信之后的两年内不得进入加拿大。

讲这个故事是要指出,外国人在做出永久居民申请之前,应当尽可能的确定,他们在任何可能的方面都是合格的,因为在申请被拒绝后,可能会有意料之外的结果。呈交永久居民申请时,露丝表现了长期留在这里的渴望,这在那位官员的脑中引起了怀疑:既然她己被拒绝了在这里的永久居民身份,那么将来她还会愿意离开加拿大吗。当存在“双重意愿”( 即同时持有永久居留和暂时居留两种意愿的概念)时,并不要求官员判定这种情况在每个案例中都存在。

对于申请永久居民的拒绝会有一些出乎意料的结果…就好像把一个人与其在加拿大的亲属隔离开一样。

编译/ 天涯

盖迪. 马曼(Guidy Mamann) 就职于多伦多Mamann-Sandaluk 移民律师事务所,是安大略省律师协会认证律师和移民专家。联系方式416-862-0000 或用中英文电邮至epochtimes@migrationlaw.com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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