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花钱选车牌恐成冤大头 监理处:加注提醒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俊谚台北18日电)台北市议员陈建铭今天表示,民国100年将全面换发车牌,台北市监理处却持续进行标选牌作业,车主无故损失好几年的使用年限。监理处表示,有善尽告知义务,但会再加注提醒。

陈建铭在记者会中表示,交通部预计100年起全面换发汽机车牌照,并于3年内完成更换,监理处却持续进行标牌与选牌作业,以96年度为例,选标牌收入达新台币9100万元,最高价车号“8888-QQ”得标金30万元。

然而车牌换发后,陈建铭说,这些“幸运车牌”等同报废,以目前车辆平均堪用寿命10年来看,中央的换牌政策将缩短旧有车牌正常情形下的使用年限,监理处在选标号相关须知中却未提及损失处理原则,有违消费者保护原则。

陈建铭表示,监理处应明确订立标选牌的使用年限,也应建议中央,对车牌使用年限遭限缩的车主,以换发时间为基准,折算年限比例,退还其标选牌的费用。

对此,监理处牌照管理科科长徐秀龙表示,标选牌的作业程序、费用等为交通部统一订定,相关须知中也有告知车主须配合中央政策换照。他说,明年标选牌作业仍会办理,不过监理处会在办法中提醒车主中央换牌政策,这几年才换牌的,也会在较后期才进行换发。

台北市法规会消保官室主任钟瑞祥表示,标牌费用为规费性质,不适用消费争议处理程序,也不符合国赔定义,若车主认为权益受损,可以提行政救济,以诉愿程序处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