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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2万多伦多租客可获租金降低

【大纪元12月20日讯】(大纪元多伦多讯)上周开始,多伦多租客陆续收到市政府通知,他们的租金可获得自动降低。政府敦促收到邮寄通知的租客马上行动。

印有市政府标记的信封上写有“内有降租金通知”(Rent Reduction Notice Enclosed),通知包含了租客减少租金所需要的有关信息,最早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开始少付租金。

按照省政府的立法,因为建筑的物业税在2009年已经降低了至少2.49%,超过128,500的家庭有资格获得租金降低。

虽然大部分的租金降低不多(比如物业税降低5%的大楼,每月租金1,200元的单元,每年可降低租金144元。),市府鼓励租客按通知中的信息通知业主,表达他们要减少租金的愿望。

市府部门降税及降租金的通知,须要在9月15日前向有关的业主寄出,在12月15日前向租客寄出。

今年有破记录的租客有资格降低租金,主要原因是市议会在2005年决定,逐渐降低商业建筑的物业税,包括多单元住宅建筑物;2009年也是物业税评估年度,物业的市值也发生了变化。2008年合资格降低租金的住宅单元只有330个。

拥有超过6个住宅单元以上的建筑物,租金通常有20%用来付物业税,当物业税降低时,租客有资格分享降低部分的20%。对于只有6个或更少单元的物业,这个比例是15%。有关的规定都是由安省政府设立的。

按照住宅租用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降租金条款只适用于在1991年11月1日之前用于出租的私人物业,新的住宅公寓不包括在内。

没有收到市政府通知的住宅单元,就不符合自动降租金的条件。物业税降低小于2.49%的建筑物也可能有降低租金的资格,但租客必须向业主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申请。更详细的信息可查阅网站http://www.toronto.ca/housing/。

租客有问题时可致电市府提供的租客热线416-921-9494,有多种语言服务。业主及租客委员会也有查询电话(416-645-8080),可提供减少租金的计算规则等信息。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