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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决议 使用天然气超过基本费 基本费免缴

【大纪元12月23日讯】(据中广新闻程平报导)消基会曾经在今年发出呼吁,主张公用事业“基本费”制度应该取消,立法院经委会今天决议,要求天然气用户实际使用量超过“基本费”时,也应该比照电价,以“实际用量”收费,不得再收取基本费。

民进党立委潘孟安认为,天然气公司在铺设管线时的费用,消费者在申装明明就已经缴费,但天然气公司每期账单却还要向消费者收取基本费,实在不合理。

就在潘孟安及同党立委苏震清、陈启昱的要求下,立法院经委会23日也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当消费者实际使用量超过基本费时,天然气公司就不能再收基本费,而是用实际用量来计价,不过由于天然气公司都是民股超过50%民营公司,因此潘孟安强调,经济部能源局应该要出面来管一管。

潘孟安说,接下来还有自来水费,不合理的基本费,也要要求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