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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汐止市长涉贪 检方求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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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安芷娴台北25日电)士林地检署侦办北县汐止“祭祀公业保仪大夫”案,认为前汐止市长黄建清涉收贿、放水,让管理人蔡宏昇获逾新台币 2亿元不法所得,今天依贪污等罪嫌起诉7人,对黄建清求刑15年。

检方起诉书指出,蔡宏昇因觊觎祭祀公业保仪大夫逾亿元土地资产,自民国89年起,多次向汐止市公所申请成立祭祀公业,但都因资格不符遭驳回。蔡宏昇转与当时担任汐止市公所地政士吴仁惠商量,以新台币3300万元的代办价码,请吴仁惠协助通过申请案。

直到96年10月间,吴仁惠结识赵河清、廖月桂夫妇,得知黄建清积欠廖月桂2000余万元债务,因此中介赵河清夫妇与黄建清共谋,将祭祀公业承办人员换成黄建清的亲信张汉民,涉嫌违法审核通过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申请案。

申请案通过后,蔡宏昇顺利取得6684万余元的土地征收补偿金,并获得祭祀公业14笔土地所有权,总计不法获利 2亿2865万余元。众人其后分赃,黄建清分得其中 700万元贿款,并与赵河清夫妇约定将先前债务一笔勾销。

检方查出,祭祀公业保仪大夫案件后,黄建清欲故技重施,指示张汉民再通过黄建清旧识陈盈达申请的“祭祀公业仙妈公”,只是审核程序办妥前,调查局就已接获检举展开调查,因而收手。

士林地检署依贪污等罪,起诉黄建清、蔡宏昇、吴仁惠、赵河清、廖月桂、张汉民、陈盈达等 7人。检察官认为,黄建清身领国家优渥俸禄,却贪图以不法利益抵销个人债务,犯后又试图狡辩,建请从重量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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