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粒:中共黑社会化的又一大见证

看“当反革命论,不当反革命判”之荒唐

小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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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前些时候,先后听到公安部门市局、县局级的两个干部透露:上头开会要求加大力度镇压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要当反革命论处,加重判刑,但是不要公开的当反革命罪判处。只做会议精神传达,没有“红头文件”。从近几个月的情况看,真就出现了对法轮功学员加重判刑的邪恶勾当,验证了中共邪党确实有这暗地里的会议精神。

这是何等荒唐、可耻的黑会议精神?为什么“当反革命论”,又“不当反革命判”呢?为什么不敢发“红头文件”?只能有一种解释:阴沟里行恶,又心虚害怕,不敢光明正大!这种黑箱操作的罪恶行径,既挽救不了邪党即将灭亡的命运,又吓不倒法轮功学员,这只不过是中共黑社会化的又一大见证。

(一)“暴政加暴,暴虐必亡”

中共出世以来,一直念的经是“斗争哲学”,始终坚持的“革命”即“暴政”。毛魁首曾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作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辉煌的60年”,就是秉承“阶级斗争天天、月月、年年讲”,无辜整死人的运动不断的60年,是大陆中国民众涂炭的60年。

凡施“暴政”者,都有一个规律:“暴政加暴,暴虐必亡”。殷纣王如此,中共也如此。原来共产邪党想打倒谁,过不了三天,而且还要“踏上一千只脚、一万只脚”。如今迫害法轮功,劫数便走到头了。说3个月消灭法轮功,可是30个月过去了,三年过去了,现在125个月都过去了。法轮大法却广传114个国家,全世界都说“真、善、忍”好。而中共倒是风雨飘摇、四面楚歌,残暴的嘴脸已无处搁。最后无可奈何、气急败坏,也只能是“暴政加暴”:对法轮功学员当“反革命论处,加重判刑”。在中共邪党看来,以往所有对人专政的罪名中,“反革命”,则是最有力的杀手锏了。这充分暴露了中共的流氓与黑社会的本性。

(二)从历史垃圾箱中捡回的“破烂”

“反革命”与“革命”,原本同属于中性词汇。但在中共“残酷斗争”历史的发展中,“反革命”被视为严重的负面行为,成为“政治犯”的罪名。为使“红色恐怖”地震慑人心,曾把“地、富、反、坏、右”当作专政的活靶子,长期地践踏蹂躏,其子女后代也被称为“黑五类”狗崽子,都跟着一起遭殃。在这“五类分子”中,“反革命”则列为“政治犯”之首,分为“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为强化其暴政,曾两次开展打击“反革命”的运动,就是“镇反”和“肃反”,惨死的人数已无法统计。

在大陆的中国人,哪个还敢反对“革命”呢?中共原来是革“帝、官、封”三座大山的命,夺取政权后,就革地、富和资本家的命,还革“小农”、“小业主”的命,“反右派”、“五七道路”又革知识份子的命,“反右倾”、“文化大革命”革革过命人的命,“四清”、“割资本主义尾巴”革“老农”的命,“上山下乡”、“六四”革学生的命等。尤其罄竹难书是:革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古迹的命。

中共的“不断革命”、“继续革命”,说什么“要解放世界上那2/3苦难的人”、“台湾还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结果“革命”来“革命”去,倒是把大陆的中国人搞得太贫穷了,再也折腾不下去了。怎么过活呀?只好学点资本主义吧,美其名曰:“改革开放”。中国纯朴的老百姓,这才看到点外部世界,知道了一点民主、自由、人权啊。同时人们普遍地厌恶了“阶级斗争”、“革命”和“反革命”等词语。在这种形势下,中共还是“不得已”,在199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取消了“反革命”的罪名,并解释说:“革命一词因为不符合国情了,也是为了和国际社会接轨。”

然而,在十二年之后的今天,又是同一个属性的“牛年”,在“辉煌的60年”日子里,实质上已经难度日的中共,又去翻腾发臭的历史垃圾箱,从中捡回来“反革命”这个“破烂”,对修善的法轮功学员行恶,“当反革命论处,加重判刑”。但又不敢公开地“当反革命罪判处”。

(三)自毁“讲法制”的幌子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没有任何依据;这回当“反革命论处”,更是违宪、违法的。众所周知,中共只是打着“讲法制”的幌子,就连最基本的“宪法”都当做了抹布。在世界上中国的公民,真正的是“二等公民”,没有信仰权、没有言论权、没有选举权等等。

中共表面上也说:“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给的。”众所周知,此乃自欺欺人的谎话。如果真正还权于民,那么民众就能监督、批评、直至选择执政者。美国人普遍认为:“你要统治我们,必须得到我们选举和监督你。你要是搞得不好,民众就可以弹劾你。”而在中国一党独裁,不让老百姓选举,更不允许民众监督,你要说反对的话,就是反党、“反革命”。何谓“言论自由”?“自由言论”怎能算违法呢?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如果说了中共的坏话,就是反党、“反革命”,那么现在的中国人几乎都成“反革命”了。

“讲法制”必须司法独立,而中共却凌驾于法律之上。迫害法轮功,全由“文革小组”式的“610”操纵控制。法院、法官、审判只是形式,走走过场,怎么宣判还得中共的政法委、“610”说了算。远的不说,仅在二零零九年一年之中,就下达了两次操控的指令。上次是年初发的秘密文件:“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的政治笑话。”这次是年中不敢发红头文件了,只传达“610”会议精神:“当反革命论处,加重判刑,但是不要公开的当反革命罪判处。”这是什么“讲法制”?什么“依法治国”?这是“独裁统治”!用老百姓的话说:“全是口头会气!”真好似“山大王”讲的“王法”:“我就是王,我就是法。”绝非笑谈,事实如此。那个井冈山下来的“山大王”,不是讲“无法无天”嘛。

(四)“王道乐土”式的“和谐社会”

中共为了装潢门面,打出建立“和谐社会”的招牌,口喊着:“不再折腾了!”然而,它骨子里有一个祖传的邪理:安定、和谐,是斗出来的,压出来的。要和谐,就得打压,“辉煌的60年”,就是这样打压出来的。它根本不懂得古代圣贤君主“以德治天下”之理。

那么这个“不是请客吃饭”的“革命”,和“当反革命论处,加重判刑”,与倡导的“和谐社会”和谐吗?根本就不是一个调门!要“革命”能和谐得了吗?《九评》中有这样一段精辟的论述:“‘革命’,这个被共产党的话语系统灌注了正面意义的语词,实在是所有善良人的恐惧和灾难,是取‘命’来的。”按着中共“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的话来讲,建“和谐社会”是假,行“斗争哲学”是真。把“良家妇女”、“基本群众”、修善的老百姓,打成“反革命”,带上“政治犯”的帽子,非法判重刑九年、十年。这是“不再折腾了”吗?按中国老人古语讲:“这是造孽啊!”

若真心想建“和谐社会”,应怎么搞?安徽省政协常委汪兆钧在《致胡温的公开信——对策和谐社会》中提出:“当今最迫切的是: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当时决定镇压的决策者追究刑事责任。”这种“对策和谐社会”,中共是绝不会采纳的。如果说中共也是想建“和谐社会”,那么中共所要的是什么样的“和谐社会”呢?就是老百姓都安分守己,做俯首帖耳的“良民”,不啻于当年侵华日军宣扬的“王道乐土”。

事实不是这样子吗?迫害法轮功古今的各种肉刑用尽了,至今已迫害死3336人。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被称作“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加拿大独立调查团的《中国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又有了新的证据。并出版了新书《血腥的器官摘取》,目前已经卖空;澳洲、亚洲、欧洲及北美4个“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中共仍不准入境。这便是中共“王道乐土”式的“和谐社会”。

为何这样邪恶、不讲人权呢?中共早期的喉舌——《新华日报》1946年3月30日的社论说得好:“一党独裁,遍地是灾!”中共在位就不会实现“和谐社会”,不解体中共,将永无宁日。

(五)“黑社会化”的有一大见证

中共在整个迫害法轮功过程中,在阴沟里做了诸多黑暗之事。如:下发绝密的黑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后记录要销毁,不发“红头文件”,要“内紧外松”,“当反革命论处,不当反革命罪判,加重判刑”等等。单说江氏的密令:“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还不算黑社会老大的黑令吗?

那么为什么一个自称“伟光正”的,有“辉煌的60年”历史的中共,竟搞阴暗的呢?

道家的阴阳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概括为阴、阳两大类。凡事属于邪的、恶的、黑的、暗的,都是属于阴性的东西,见不得阳光的,不能够堂堂正正。

迫害法轮功完全是黑社会的恐怖行动,黑党竟干的啥丑事见不得人呢?违法迫害,假造自焚,动用酷刑,活摘器官,无辜重判,阻挠律师辩护,不让亲友到庭等等。阻挠人们知道真相,用尽各种招数蒙骗民众。烧书,不让人知道法轮功是讲“真、善、忍”的;在国内“黑箱操作”,并且新闻不自由;国外的新闻媒体不准看;互联网搞封锁;不能让百姓知道法轮大法已传遍全世界等消息!所以中国的网民,被称为世界上的“二等网民”。笔者在一个网吧门口还看到这样的“告示”:“要上网者,请出示第二代身份证!”;也可以说中国电视、电台的观众、听众,也都是属于“二等观众”、“二等听众”;海外的书报不能看,是“二等读者”。

中共讲“执政为民”,其实是“执政愚民”,不愚民执不了政。《九评共产党》中说:按《说文解字》,这个“党”字的正体“党”字,本质就是黑的。那么在黑党的独裁统治下,不仅警察黑社会化,整个社会的机制,整个国家机体都黑社会化了,黑的不能再黑了,早已人神共愤了。

(六)穷途末路的“垂死挣扎”

中共的“当反革命论处”,能吓倒法轮功学员吗?就连“610”中的顽固分子,都知道不可能。然而,中共在穷途末路之时,再也找不到什么救命稻草了;只能反映它不甘心灭亡,再作“垂死挣扎”,或者说是临死前,寻求点精神安慰罢了。

先看看庆祝“辉煌的60年”之际的经济状况。只是讲些笔者亲眼看到的点滴见闻。2007年12月6日,鞍山曾有一猪说话:“今年我贵,明年米贵,后年房屋无人睡。”真是如此,前年和去年肉、粮价格飞涨,今年楼市的泡沫破灭了。有一个在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人员,讲了真实情况:“楼市去年就不行了,今年还有点回升,可是卖房的数量,仅是往年的30%吧!”一些开发商无力使楼区设施配套;也有卖出去的房屋很零散,设施不能配套,所以就进住不了;还有一些人看股市不行了,在楼市炒房也被套住,买了卖不出去。所以真的就是:“房屋无人睡”了。

本城有一块地皮炒得火热的开发区,今年没新起一幢楼;有个著名的房地产公司,去年有幢楼盖了半截,今年丝毫未动;有一段几百米长的公路,修了三年也没完工。原因是政府不能再高价卖地皮,财政收入困难,已无钱搞市政建设了。一个私人公司反映:今年税收变成了定额的,等于往年的3倍,赚不赚钱也得交够数,这样公司就开不下去了。一个摊床业主说:“税也增加了几百元。”有个大国营企业,说经济危机减发20%工资。楼卖不出去,银行收不回贷款,开发商再不能开发,农民工大都回家,人去楼空基本停工。这些情况,中共的媒体是不准报导的。时间长了,人们也懂得了怎么了解新闻。比如:报导哪个地方政府,安排了多少返乡的农民工。那么便知道“农民工大批回乡”已成很突出的社会问题了,表扬的又是少数先进的,而大多数农民工还是没有安排。上述也只是中共经济衰退的冰山之一角。

再看看它政治上末日之败象。到目前为止,退出中共党、团、队的人数已达到6400多万了,这是6400万颗人心之所向啊!

最近,西班牙国家法庭日前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官员,在国际社会引起强烈轰动,也敲响了中共的丧钟。《联合国人权宣言》是二战后确定的。从过去强调国家主权,到当今强调人权,这是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捍卫自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讲述事实真相等行为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犯罪的。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而且这个判决是永久生效的。以后这五个人,只要走出国门,不管走到哪里都可能被逮捕。国际人权法规定,犯有“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是两个在国际人权公约中被视为最令人发指、最违反人类道德、最严重的罪行。所以不管是国家首脑、政府官员,任何人犯罪,都逃不过正义法庭的审判,每个国家都有权直接判刑。

这很可能在世界范围里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今后各国国家都可能用这个罪名来起诉;对大陆的民众也会起很大的鼓舞作用,都来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对中共的犯罪者会起到威慑作用,对他们心理上、精神上会产生巨大的压力。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还有更多的家属、亲朋好友,直接到政法部门去要求无条件的释放大法弟子。都反映了维护人权的历史潮流。

韩广生、汪兆钧、贾甲等正义之士的涌现,反映出人们对中共邪党已不抱任何幻想。人们也都知道了法轮大法是正法正道,很多政法部门内的人也知道,再继续迫害就更加伤天害理了。近几年,有越来越多的国安、公安人员(非修炼人)向法轮大法创始人表达敬意和新年祝贺!要以抵制镇压来弥补过去的错误。中共高层也看到了大势已去,没几个人相信共产主义了。

前不久,有这样一条报导:周永康带领政法委成员和全国的公安厅局长,上井冈山,重新入党宣誓。这个“610”的头目如此之作为,怎么让人解读呢?中共的喉舌,都是歌德“伟光正”的。然而,和报导“回乡农民工问题”一样,不难看出马脚。当媒体越宣传“安定团结”时,越是因为不“安定”;越喊“扫黄”时,越是因为“黄得泛滥”了;为什么“重新入党宣誓”?是因为原来的宣誓报废了,共产信仰危机了。为什么“上井冈山”?为“继承光荣的‘革命’传统”。就是为再讲“革命”,摇旗呐喊。也像似黑帮们下山作恶前,宣誓又喝一大碗鸡血酒一样。

种种迹象表明中共已到了垂死的末日,作恶多端必遭天惩。再声嘶力竭叫嚷:“当反革命论处,加重判刑”,也只不过是苟延残喘的哀嚎而已。

2009年12月7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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